少年频频撬坏共享单车!家长该偿的是“教育债”

少年频频撬坏共享单车!家长该偿的是“教育债”

少年频频撬坏共享单车!家长该偿的是“教育债”

共享单车大家已不再陌生,它不仅给我们的工作出行带来了方便、快捷,更多的是给我们带来了“低碳”绿色生活。然而,当前依然有个别人我行我素,时有不文明现象发生,如乱停乱放及恶意破坏等……

8月17日23时许,文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曲靖市麒麟区能源技术学校门口时,发现有一名少年用起子等工具正在破坏哈罗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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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迅速下车盘查,发现有2辆哈罗单车被不同程度破坏,并在现场抓获一名破获单车的少年张某。经过盘问,张某陈述和他同来的几名同伴没有破获共享单车,当时自己用起子破坏了一辆共享单车的坐垫和另一辆共享单车的车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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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其送到家后,张某的父母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

9月3日,民警联系到哈罗共享单车的负责人顾先生。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家长向哈罗共享单车负责人道歉并赔偿了466元。

警 方 提 示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务,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因其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张某的行为免予处罚,但是其父母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请管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不能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更不能蓄意破坏共享单车!

发布: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新闻办

提供:文华派出所

审核: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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