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

2018年8月10日下午3时35分,武汉的李女士接一陌生女子电话,该女子自称“汉口火车站公安局民警”,遭遇一连串的恐吓后,对女子身份深信不疑,经历了惊险2小时后,所幸,该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武汉关东派出所夏警官成功阻止。

2018年8月15日,广州的一位老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遭遇最新变形的“冒充公检法2.0版”,被电信诈骗290万元。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开展侦查。

2018年8月16日,一名赖姓男子忧心忡忡的进入了陆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原来近日,该男子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赖**,45252719********31,广西陆川县横山乡*****关于你涉嫌消费贷款恶意拖欠一案,司法机关将对你及家人财产进行全面稽查,并申请8月16日上午10:00在陆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开庭(陪审人员:赖** 吕广 吕宗清 赖志元)。若缺席出庭,将报备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全国通缉处理,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万-5万)罚金。案件负责人:张15288912031”,并接到所谓案件负责人一连串的恐吓电话,吓得该男子赶紧到法院咨询。经法院工作人员查询,该男子在我院并未有相关案件。经询问了解到,该男子除了此前在乌石镇某手机店分期购买了一台手机,并未涉及有其他经济纠纷,该男子的相关信息不知何时被泄露,犯罪分子利用公民对司法机关的敬畏心理对其实施诈骗行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

以上的三名受害者遭遇的事件均不是个例,近期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常接到此类相似案件的咨询。大家不妨看看,您是否有收到过以下类似的短信及文书。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

诉前立案通知书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公告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刑事公告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短信

乍一看,这些短信、文书,或有公章,或有法条佐证,又有当事人的详细个人信息,甚至是个人照片,不仔细去分辨或对公检法办案程序不了解极有可能上当受骗。当您收到此类短信或者文书时,需提高警惕。在法院实际工作中,从送达方式上看,除非事先经过当事人同意,否则法院不会采用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子化的方式进行送达。从内容上看,骗子的短信、文书在用语、格式、逻辑等方面往往漏洞百出,不像真正的法律文书那样正规、严谨。同时,公检法绝不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您涉嫌犯罪、调查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

陆川县人民法院提醒您,注意保护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平台账号等私人信息。如遇到上述诈骗情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拿不准时可直接到当地公检法部门进行咨询。

(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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