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公開招聘高級僱員

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高级雇员

根據《江門市直機關僱員管理試行辦法》(江府辦〔2008〕107號)及《江門市人事局關於的實施意見》(江人發〔2008〕217號)精神,現就招聘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高級僱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市財政局屬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財政投資評審的法律法規,承擔市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承擔市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預(結)算審核工作;承擔市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招標標底審查工作;承擔市本級財政投資項目的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和財務效益評估工作,簽署審核意見,提出項目財務效益評估結論;協助市財政局擬訂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的管理制度;協助市財政局對市本級財政投資評審工作進行監管;對各市、區工程預(結)算審核中心進行業務指導。

二、招聘崗位及職責

招聘高級僱員1名,崗位主要職責:獨立完成各專業工程造價審核、複核工作;對受財政委託開展工程造價審核的社會中介機構審核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並對中介機構審核人員進行必要的業務指導。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願意履行僱員的義務;

(三)身體健康,年齡48歲以下的社會人員(1970年1月1日後出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學歷相應專業為城鎮建設或工程造價;

(五)高級造價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同時具有註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六)具有10年或以上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經驗,能夠熟練掌握建築、裝飾裝修、市政、安裝(所有專業)、園林綠化、公路橋樑、水利、高壓送配電、勘測、農業開發等專業工程的造價編制或審核業務。近5年擔任過技術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過特大型項目工程造價編制或審核工作(工作經歷年限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起始時間算起,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從事的工作類型應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社會實踐經歷,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七)具有組織、監管中介機構開展財政投資項目工程造價評審業務工作經驗的,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優先錄用。

(八)其他事項

1.國有單位正式員工須徵得現工作單位書面同意。

2.以下人員不得報考:與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工作人員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受開除機關事業單位處分未滿5年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或近2年中在事業單位職員和機關僱員公開招聘中違約、不守承諾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8年10月22至26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3:00—5:00時。

(二)報名地點:江門市財政局10樓人事教育科(地址:江門市蓬江區華園中路21號;聯繫人:梁小姐、陳小姐;聯繫電話:3501647、3501650。)

(三)提交資料:

1.已填妥的《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招聘高級僱員報名表》一份(附件1);

2.本人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3.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明。

4.報考者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需與《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招聘高級僱員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

5.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工作經歷、年限等勞動合同或協議原件、單位證明和社會保險繳費清單。國有單位正式員工還要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四)報名要求

1.報考者須用新版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報考者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諮詢。

2.報考者要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後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迴避關係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如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方式,以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招考單位將通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應聘者須按要求持本人身份證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成績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參加筆試人員全部入圍面試,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於面試結束後當場嚮應聘者公佈。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以具有組織、監管中介機構開展財政投資項目工程造價評審業務工作經驗者優勝;如無該類人員,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六、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範圍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程序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七、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用人單位將組織工作人員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信、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進行考察。

八、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報考者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員放棄錄用機會的。

九、資格複審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後,由用人單位將相關資料送市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複審。複審發現應聘者具有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的、通過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考試或僱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機關僱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複審合格的擬僱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天。

十、僱用及試用

擬僱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上報市政府審批,經市政府批准後,辦理僱用手續,首次僱用期為3年。首次僱用後,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包含在僱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正式僱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僱用資格。受僱期間薪酬參照市直機關正科級幹部水平核定。

十一、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關於印發〈江門市直機關僱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江府辦〔2008〕107號)、《江門市直機關僱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江人發〔2008〕217號)行為的,應追究責任。

監督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員和僱員管理科0750-3873783、3873786;人事監察科0750-3935275。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財政局

2018年9月30日

附件:江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招聘高級僱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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