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民间借贷未履行 辗转多地为执行

李某付与太某关系夫妻关系,因工程需要,其二人于2014年9月19日至2015年10月20日期间先后共五次向高某林借款共计人民币207500元。经高某林催要后,李某付和太某关夫妻二人承诺于2016年7月30日前还清。到期后,其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高某林诉至陆良法院要求李某付和太某关偿还借款。陆良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17年11月15日作出判决:由李某付和太某关共同偿还高某林借款2075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付和太某关未自动履行,高某林向陆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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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10000元后,剩余案款并未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均未果。2018年7月10日,申请人高某林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付、太某关在东川某工地干活。得知此线索后,陆良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于上午9时左右出发,驱车前往东川。天气较为炎热,执行干警辗转多个工地,翻山越岭,于当日下午3时寻找到被执行人李某付和太某关。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调解沟通,被执行人仍表示无能力履行,法院遂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给予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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