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开展保护林蛙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东北网鹤岗10月6日讯 (记者

滕新桃)连日来,市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局、动管科等相关执法人员,深入三道林场、四号林场的饮马河、阿凌达河等地,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驯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林蛙以及保护鸟类专项行动。

据了解,当前正值林蛙下山越冬和候鸟等野生动物大规模迁徙季节,也是乱捕滥食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的高发期,为进一步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市林业局分别下发了相关通知和方案,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检查。据市林业局动保科执法工作人员介绍,驯养野生动物必须到动保科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在林区承包沟系驯养林蛙的,必须持有承包沟系、林地的合法手续,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修建产卵池、孵化池、越冬池和围栏,经动保部门审核后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严禁以任何方式捕捉野生林蛙,严厉打击私自猎捕野生林蛙到市场上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非法猎捕林蛙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进行林蛙经营活动,必须持有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迅速组织保护力量,制定保护措施,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巡护队伍要进行全天巡护。加大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对花鸟鱼市场、宠物市场、宾馆、饭店、山特产品专营店进行检查,对非法售卖鸟网、鸟夹、鸟药、滚笼等行为进行清查收缴,对违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的要依法打击。采取乡村广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群众保护、爱护身边的鸟类,为鸟类栖息、停歇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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