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街頭持刀砍人被「反殺」案 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

8月27日晚,發生在江蘇崑山開發區震川路、順帆路路口的持刀衝突案件引發廣泛關注。據崑山警方通報,當晚21時許,36歲的劉某某(紋身男)和41歲的於某某(騎車男)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衝突,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多個角度的監控視頻還原了現場全過程。視頻顯示,在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後,劉某某(開寶馬紋身男子)回到車內拿出一把刀並衝向於某某(騎車男子),揮砍數刀。於某某(騎車男)沒有被立馬砍倒。此後,兩人抱住扭打過程中,砍刀飛出。兩人一起去搶刀。騎車男子於某某搶在紋身男子劉某某之前撿起刀,並向劉某某腹部捅去,展開反擊。數刀後,劉某某(紋身男)起身轉頭向汽車方向跑,於某某再次拿起刀,追砍劉某某。

崑山街頭持刀砍人被“反殺”案 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

28日傍晚,崑山市人民檢察院通報稱,該院提前介入“8.27”街頭砍人案。經初步調查: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崑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崑山街頭持刀砍人被“反殺”案 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

從法律角度看,電動車男的行為到底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在網友上和法律界引發爭議。

國內知名刑辯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梁雅麗律師認為,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如果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僅憑視頻中顯示的內容來看,視頻中騎車男子持刀反擊後,寶馬車司機已經逃竄,但騎車男子仍持刀追砍,寶馬車司機第一次被砍倒地後,其實已經喪失了繼續侵害的能力,騎車男子繼續砍的行為明顯超出了防衛的限度,應屬防衛過當。不過,如果致命傷是倒地前砍的,應該考慮還是屬於正當防衛範疇。

有人提到了無限防衛權,認為面對寶馬車司機的持刀攻擊,電動車男面對的是他人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行使無限防衛權。

所謂無限防衛權,就是採取防衛行為,造成寶馬男傷亡的,也不用負責任。無限防衛一般也是在實施侵害時,如果侵害人已經沒有侵害能力了,仍然進行防衛,我更傾向於這是防衛過當。

電動車男之後的砍人行為,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但是本案中,寶馬車司機自身存在過錯在先,同時其攜帶、使用管制刀具,電車男出於激憤奪刀砍人,其目的是出於自衛,但超出了必要限度,同時,其在作案後,並沒有離開現場,而是等待警方到來,如果其如實供述,或可以認定為自首,則對其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從嚴格角度來說,這起案件僅憑視頻難以準確定性,公安機關須進一步詳細深入調查、蒐集全面證據並結合相關司法鑑定,才能對案件作出公正的定性意見。

崑山街頭持刀砍人被“反殺”案 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

律師簡介:梁雅麗律師,資深刑辯律師、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京都刑辯八傑”之一。北京市律師協會商事犯罪預防與辯護委員會委員、法制晚報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法制晚報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中心主任、法制晚報首席法律顧問、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理事。先後榮獲《方圓律政》“2014年度刑辯律師”稱號、中國企業報“2017助力金融風險防範人物”大獎、法制晚報2017年度刑辯律師大獎、2017年度公益普法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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