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調解的殺人案背後


被調解的殺人案背後


中秋假期,河南魯山縣檢察院被媒體包圍了。

他們對一起未成年人強姦案件的處理,引發了漫天質疑。

檢察官將雙方父母叫到一起,聯繫當地調解委員會對雙方進行和解。最終,雙方父母“冰釋前嫌”,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嫌疑人小趙的家長賠償了受害者父母8萬元。

“調解”迅速成為貶義詞。

很快,人民群眾又找到了魯山縣另一個案例。半年前,該院還曾調解過一起故意殺人案。

高一學生李某某犯了故意殺人罪,檢察官介入後促成雙方和解,最終李某某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之後被取保候審,轉入新學校就讀。

這個發現,再次將魯山縣檢察院推上風口浪尖。很多人調侃,強姦和殺人都能調解,魯山縣可謂法外之地。

細心的人發現,兩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人。魯山檢察院對於強姦案的調解是否合規依然還在調查中。

但公眾對於故意殺人案的調解,可能被誤解了。


1

因為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魯山縣檢察院在信息披露上十分謹慎。

不過幾位知情人士和波服娃確認了這個案件的核心事實:

16歲的李某某沒有把對方殺死,而是造成輕傷;李某某故意殺人的動機,是遭受到了對方的校園欺凌;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也得到了法院的肯定。

無法忍受校園欺凌的李某某,選擇了反抗。更重要的是,反抗沒有造成對方重傷或死亡。從這個角度看,魯山檢察院的處理沒有什麼問題。

除了調解,魯山縣檢察院還做了以下幾件事:

1. 對李某某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

2. 將李某某轉入另一所高中就讀,繼續完成學業;

3. 對相關教育部門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檢察建議,促使其規範管理。

這些措施讓16歲的李某某沒有受到二次傷害。這個案件後,魯山縣發起了“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綜合整治專項活動”。

這並非為他們洗地。但校園欺凌程度,可能被我們被嚴重低估和忽視。這種背景下,魯山縣檢察院所做的工作,著實不易。

這件事情上,我們可能真誤解了這個基層政府。


2

1982年,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挪威北部先後有三個男孩自殺,他們年齡在10到14歲之間。他們自殺的原因是:

無法忍受長期的校園欺凌。

媒體報道後,挪威全國譁然。政府急忙尋找對策,幸運的是,他們擁有全世界最權威的校園欺凌研究者。

1978年,挪威的歐維斯教授率先開始系統研究校園欺凌。他做了第一份科學的校園欺凌調查。從未被人注意過的黑暗角落曝光了:

在調查了13萬名孩子之後,他發現7到16歲的兒童中,9%遭遇了校園欺凌,有7%是施暴者。

校園欺凌這個議題才開始被各國關注。美國人也是那時才發現,三分之一的孩子竟然有過這種遭遇。

中國直到2016年才關注這個議題。當年4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下發的《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中,校園欺凌才第一次被寫入官方文件。

在此之前,中國的官員、媒體和學者甚至不會區分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

欺凌不僅僅是暴力傷害。謾罵、嘲笑、取綽號、孤立也是欺凌。

挪威立法之後,歐美各國都已經出臺了相應的法規,美國各州都已經通過反欺凌法。但中國實際操作中只有《刑法》可用。

按照刑法,14-16週歲只有故意殺人、強姦、投毒等罪名才會負法律責任,也就是說16歲以下,大多數暴力行為是在刑法調整範圍外。

長期忽視的結果,就是中國的校園欺凌已經可以用慘絕人寰來形容了。

2015年,雲南3名7歲男童對班上10名女生、13名男生進行“體檢”,用手指、木棍插入女生的陰道、男生的肛門。

2015年,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的家長髮現,自己的孩子偷錢給副班長進貢,如果不給,會被對方逼著喝尿和吃糞便。

我追蹤了一下,施暴的孩子和家長,沒有受到懲罰。

校園可能是世界上最殘酷的原始森林。對很多農村的孩子來說,這個原始森林又更殘酷一些。

北大的研究員們調查了1.8萬名農村學生後發現,16%的農村寄宿學生遭遇過校園欺凌,比大城市高了7個百分點。


3

相比其他人的無所作為,魯山縣檢察院所做的工作,無疑是開創性的。

我們必須承認,小孩子就是會無緣無故欺負他人。

減少校園欺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將責任落實到人。

瑞典1993年修改學校法,規定了教師有預防校園欺凌的義務,以防止任何形態的欺凌行為對學生造成傷害。

在美國華盛頓州,每個學區都有一個人還專門做反騷擾、反恐嚇以及反欺凌政策的聯繫人,新澤西州的學校則有校園欺凌事件專項處理小組。

校園欺凌的傷害可以被降低。

歐維斯的欺凌預防項目推行的學校,讓校園欺凌確實下降了50%。多項研究證明,教師的態度和行為,對於校園欺淩水平高低有重大影響。

2002年秋季,挪威總理發佈了一份反欺凌宣言,發起了一場兩年的人民戰爭,推動政府和學校採取措施應對校園欺凌,到了2004年,欺凌明顯減少。

但就在2004年這場運動結束之後,校園欺凌死灰復燃,又開始直線上升,而且有惡化的趨勢。

20年後,歐維斯教授又做了一次調查統計,他失望地發現,隨著時代發展遭受校園欺凌的人上升了50%。也就說至少七分之一的孩子會被欺凌。

這是一場沒有終點的鬥爭,所有人都絲毫不能鬆懈。

如果校園欺凌得不到解決,十年後,就會成為所有人的麻煩。

英國學者早就發現,當年在學校裡欺凌別人的人,到了30多歲時,依然有將近20%的人會欺凌別人,有超過60%的人有高度侵略性,20%的人會走上犯罪道路。去年,溫州一位遭受了九年校園欺凌的女孩決定反抗,她把施暴者告上了法庭,並且最終贏了。媒體問她什麼感受,她說:

我今天在他一個人身上討回來些許,不過我的人生也不能重來了。

在更多人的人生被毀之前,我們得做點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