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前幾天發佈的一起未成年強姦案件雙方和解引起了網友不小的討論,甚至有人說現在有“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法”?因為輿論的影響,魯山檢察刪掉了文章,平頂山市檢察院回應:正調查。律師:違規。未成年強姦案“冰釋前嫌”刷新了網友對常識的認知。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無獨有偶,魯山縣人民檢察院2018年3月24日發佈的題為《熱烈祝賀我院選送的未成年案件成功入選河南省檢察機關第二屆未成年人檢察精品案件》,大概內容是:高一學生因校園欺凌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檢方介入後促成了當事人和解,最終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至此,殺人案“握手言和”。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特別程序中規定,和解程序是有條件的,並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適用。用了和解程序,是不是意味著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護太多,受害人的救濟措施太少?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更值得注意的是,刑訴法中也規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但是辦案機關為了宣傳業績,將案件拿來宣傳是否不太妥當?這種做法是不是對於未成年嫌疑人的個人信息或多或少的洩露出去,當引起社會討論時,怕是會造成不小的影響吧。這是否有悖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強姦案“冰釋前嫌”,殺人案“握手言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