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辞职与正式工辞职有什么区别?

残风尘缘若梦513


现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这么一个说法,与之相似的应是“试用期员工”。所以,你需要问的就是“试用期员工辞职”与“正式员工辞职”有什么区别?


肯定的回复是: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辞职申请,即可离职。而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个工作日方可离职。这是劳动合同法上面的规定。而现实中,不同工厂有不同工厂的规定,有些工厂要求是试用期员工需提前7天进行申请,正式员工提前半个月进行申请等等。但不管不同的工厂做出了什么样的规定,都不能抵制劳动法的规定。所以,如果你坚持要辞职,只需要依劳动法上面的规定进行就可以了。如果公司仍然不同意,保留好相关证据走劳动投诉,或劳动仲裁即可。


至于你说的到厂里打工5个月仍然没有转正。感觉你对没有帮你转正是不是有点不高兴,至于说多长时间转正,一要看工作性质与岗位,二要看试用期合同约定。我2000年外出工作,有18年的工作经验,换了不少工厂。现在一般的工厂对于员工试用期是30天,一般管理层试用期课长经理级3个月,业务等流动性大的岗位也是3个月,但要是没有达标还有试用6个月的,再比如证券公司的营销人员一般就是6个月。另外,劳动法也有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对于你做了5个月没有转正,要看具体情况,有约定的合理的话就不要有不高兴的想法了。


你8/25号提出辞职,10/9号可以走人!是不是指你安照了你公司的流程提前辞职是可以走人的。如果这样,是完全可以的,你不仅依照了劳动法提前提出申请(远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提前申请的日期),你真不想做了,保留证据(辞职单,上面的有没有提出申请的日期,还有谁接收签字等)然后就可以走了,不用公司同意的。这是员工与公司撕破脸皮的做法。如果不想撕破脸还是好分好散。


主管说10月1日就给我转正式工,转了正式工是不是之前的辞职申请就算废了?还是可以在10月9号走人?转不转正不影响你辞职申请,你仍然可以10/9号走人。主管说帮你10.1号转正了,是用转正来挽留员工的举措。主管是不是觉得之前一直没有帮你转正,才是你离职的原因,主管在想帮你转正了,你就不会再离开了。所以,这只是主管留人的一种手段。也同样说明你的主管还是希望你留下来好好工作的。但同样也说明,这样的主管不是很关心下属,都没弄清楚下属为什么要离职,高高在上的感觉,好像我给你转正了,你就铁定不会离职了,呵呵。这样的主管有点自以为自。


关于离职,一是公司有规定,不撕破脸就依公司的规定走辞职流程,走完就可以走了。但如果是一些重要岗位,或者工厂严重缺人,公司的主管经理会挽留员工,这本身没有错。甚至还有些主管经理估意刁难,不让员工离职的都有,立场不同呀,毕竟做事要靠员工,你走了没人做事,他压力大呀。如果不幸真碰到不讲理的公司,你就安劳动法的规定来,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申请,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一些特殊岗位有特殊约定的依合同约定来(比如飞行员之类的),保留好证据,公司批不批没事,可以自己走人,公司要不是给你结算工资,找劳动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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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和合同工辞职,应该没有太大差别。

辞职,首先要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方能完成。

临时工,通常指的是为完成某项工作,采用的临时招聘,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但在招聘中,通常按事先约定的合同执行,当合同与国家劳动法不一致时,应以劳动法为准。

合同工,是我国目前最普遍也是最适用的一种为工方式。

合同工,分为试用期和合同期,如果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申请辞职,通常书面和口头通知用工方,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果己签定劳动合同关系,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个工作日申请。

通过你的情况介绍,这个问题,只是你个人行为。自我感觉,愿意留下也可,不愿留下也行。单位想留用你,说明单位很重视你。自我把握就好。

因为这个问题,关系到许多法律问题,只能截几张图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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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辞职与正式工辞职有什么区别?事实上在法律层面已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


接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无须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就可以离职走人的;其中试用期,劳动者只要提前3天提交辞职申请就可以离职走人。以上二种情况,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当然,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就擅自走人不干了,劳动者要承当违约的责任,要赔偿给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劳动者所化的费用。



题主所描述的学生,是在试用期内,8月25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试用期的关系,其实你到8月29日就已经有3天时间了,你的离职报告已经生效了,不过3天一般是指工作日,要扣除双休日、节假日的,2017年的8月25日是星期五,要扣除26日27日两天双休日,到30日才是第3天,严格来说是要计时的,要按24小时X3天=72小时,有可能8月31日才能超出或达到72小时,你的辞职报告才正式生效。


至于,你说10月9日时,用人单位又说10月1日你被转为正式的合同工了,我是一头雾水,你为什么不早离开呀,你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提出辞职报告书,并邮寄给用人单位,并将邮寄、或快递回执作为书证,你不要承担劳动违约责任的。

再说试用期转正,也要经过你的同意的,因为你在8月25日就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申请离职了,所以用人单位又何来转正一说呢!


老蛇正宗


如果你不想在这家工厂继续做啦,就拒绝转正,10月9日离开。

如果能够在这家公司继续做,在公司确定转正的情况下,去公司拿回辞职申请!

工作时间短,正式工辞职,也得不到多少补偿,可以忽略不计!

临时工辞职,允不允许,都可以走人!

正式工辞职,必须履行手续,因为牵涉到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

比如,单位安排的培训费,可以追讨的!

自己根据转正合同约定的条款,一般都有补偿,完善手续,领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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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辞职的书面申请,满30天之后无需等待用人单位的批准就可以离职走人,如果是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者,只需要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就可以离职走人。

以上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擅自走人不干了,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并向用人单位赔付违约的相关费用。

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可以说走就走,正式工要办理五险一金的接交转移手续,自己炒企业的鱿鱼没有补偿金,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辞退,会根据工作年限给付一部分补偿金。

临时工和正式工辞职的差别就是这些。按题主所述,提交了辞职申请报告之后,主管说可以转正式工,这也是挽留人的一种做法,题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具体的选择和决定,如果留下来继续干了,之前的辞职申请要回收声明作废。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也可以另谋高就,最好是考虑清楚之后再做出最后的决定。


用户64077389477


从法律角度讲,现在没有临时工和长期工之说,都是合同制员工。只是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

从题主所述,题主是在试用期提出辞职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题主8月25日提出辞职,三个工作曰后就可以离职了,既便是非试用期9月25日也可以离职了。为什么题主说10日9日才能走人呢?和10月1日转正也是没有关系的。也许题主与用人单位有什么特殊的约定?但是,合同约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便是无效合同,它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

如果题主真要辞职,完全可以走人了。


向前看29792


转正式工是工厂企业一种形式/为了留住你/为企业作贡献/而转不转是你的事/如果不想.可以说开/以免出现麻烦/最美好.真诚的事情/还是自己去定夺/其它人都是旁观者。/


醉酒的吾


很明显,单位想留你,转正也是件好事儿,说明单位对你很重视,转正之后能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什么五险一金等。问题是你愿不愿意继续干下去,不想接着干了,就没必要纠结转正或不转正了,拿到该得的工资,直接走人就可以了。


闻红阳


临时工一拍两散。正式工5险一金的接续。转移。交接。你炒企业,没补偿金,或很少。企业辞退你。按照相关合同,根据你的情况或工作年限,要给你一部分,补偿金。


和光同尘56519696


只有试用期内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非试用期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的辞职区别。

试用期内辞职结清工资;非试用期的应还有一些劳资补偿。

工厂主管给你办转正,是希望你能留下来;至于最终离不离开,决定权还在于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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