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他人出事故,車主不擔責的3個條件!

借車給別人,都要擔責嗎?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所以,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過錯大小承擔相應比例責任。

什麼才是車主有錯?

①明明知曉借車人飲酒、吸毒卻還是將車借給借車人的。

假如借車人在借到車後飲酒或吸毒的,車主不需承擔連帶責任。

②明知道自己的車有故障卻還是將車借出的。

這裡說的車輛故障指的是被借車輛的動力系統、剎車系統、輪胎鼓包等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問題。

③將車輛借給沒有駕照、駕照吊銷的人,或者你的車不符合他的準駕車型。

不光要看對方有無駕照,還要注意對方的駕照有效期和準駕車型,一旦駕照過期或準駕車型不符被借車輛的,車主都需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也明確指出“出借的車輛發生事故,如果不能證明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車主就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車主無錯,不擔責

1、車正常。檢查自己的車輛是否有剎車制動不靈、車燈不亮、胎壓不均衡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

2、駕照合法。看朋友有沒有合法駕照,駕照的準駕車型與車輛是否符合。

3、對方能駕車。看借車人是否能夠駕駛,有沒有喝酒、有沒有吸毒嗑藥……

借車給別人出事故,保險公司賠不賠?

保險合同裡並沒有規定車輛外借是免賠的。賠不賠關鍵還是看借車人了。所以你還是得認真研讀免賠條款。注意:借車人把你的車又借給另外一個人,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賠。

如果真有人借你的車,也不用太擔心。把這三點記清楚,就不用擔驚受怕了。

借車給朋友,應該怎樣防範風險呢?

1、查“車”。檢查自己的車輛是否存在剎車制動不靈、車燈不亮、胎壓不均衡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不要讓愛車帶病出工。如果你的車輛長時間未維護保養,存在隱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2、查“照”。查驗朋友有沒有合法駕照,駕照的準駕車型與車輛是否符合,拿著摩托車照想借小轎車開,那是不可以的!

3、“人”。查驗借車人是否能夠駕駛,有沒有喝酒、有沒有吸毒嗑藥……大家一起喝酒,切記把你的車鑰匙放放好,如果車鑰匙隨隨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為未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而承擔責任!

最後,建議車主在保險理賠時多個心眼,平時使用車輛一定要及時年檢;車主不要單方委託評估,發生保險事故後,未通知保險公司到場而單方委託評估的結論難認可;同時,還要加強證據收集和保存意識,方便日後理賠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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