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快讯」市纪委:通报曝光+一案双查 防范“双节”期间顶风违纪


「清风快讯」市纪委:通报曝光+一案双查 防范“双节”期间顶风违纪


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直有关单位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市管各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根据省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豫纪发〔2018〕2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七个严禁”)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六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作用。

按照市委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既要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要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监委各执纪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组,要及时向联系和监督单位传达要求、传导压力;要加大检查力度,“双节”期间要组织两次以上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检查的方式及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对查处的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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