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车违停将车主的车堵住,车主因急事撞开后开走,但留条说赔偿,对方却报警要车主负刑事责任,合理吗?

雪鹰365


大实话:这种行为就是属于典型的耍无赖,不应该赔一分钱,并且应该好好对他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教育。

之前我们小区里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早上起来,一个李姓车主孩子发烧着急去医院,但是一辆别克车堵住了车库的位置,但是别克车上却没有留联系方式。李某等不了了,然后就撞开了违停车辆,然后留了联系方式就走了。

结果晚上回来的时候,发现那一家人就在那儿等着要找人赔钱,李某就上前说明了原因,结果那家人狮子大开口,本来修一下也就几千块钱的事情,那家人张口就要3万,双方协调不下,于是选择报警。警察来了之后问清楚了原因,双方也都说明了情况。最后就是责任对半,谁的车谁自己去修,结果那家人反而一分钱也没拿到。

其实,这种责任判断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这种无赖就不应该惯着,甚至应该让违停车主赔偿对方损失。

当然,有的律师可能会说这种撞开违停车辆然后走了的做法属于肇事逃逸。但是,我们必须清楚一点,这和肇事逃逸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肇事逃逸的目的在于不让警察找到,但是,在这件事中人家已经留了联系方式,并且确实是因为有急事不得已才撞的车。另外,肇事出车祸不让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划分责任,但是人家撞开车以后就表示责任全都由自己来承担,那么,这就不能再说是肇事逃逸了。

所以说,只要没有因为撞开车辆导致人员伤亡,违停车主所说的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完全是胡扯八道,根本就不可能执行。并且,可以这么说,如果对方确实是因为人名关天的急事撞开车辆,甚至是一分钱都不用赔偿,并给如果说因为违停给病人造成了影响,还可以追究违停车主的责任,这都是有可能的。

然后,咱们再来说违停车主的责任,这其实是很明了的,你违停在先就是违法,而人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极端手段则是有必要的。就好比说,一个大毒枭在逃避警察抓捕时不幸被警犬咬伤死了,那你说难道还要赔偿他吗?因为毒枭这时候完全有另一个更好地选择,那就是主动投降自首。同样,对于违停车主而言,当你停车的时候,你是可以选择一个不影响他人的位置停放的。但是,你却偏偏选择了一个影响他人的位置。

别人撞开车是没得选,但是你却有的选,所以这种情况就不应该赔偿。如果这种都能赔钱的话,那买一辆二手车违停岂不是不用工作了?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笔者以为,在此案中,你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理由如下:

1、首先,你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由被撞的车主来认定的。他可以报案,这是他的权利,但是否受理,就不是由他来决定了,更不用说抓你了!所以,你也不要害怕,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赔钱修车可以,但是索要车辆贬损费,那就过分了,他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你与他交涉时注意录音录像,固定证据!

2、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来看,要求主观上是故意。从你的行为来看,你有急事要外出,你要把车开出来,势必会撞到他的车。从一般人的理解来看,车与车之间发生碰撞,肯定是会造成车辆受损的,所以说你在主观上是明知的。但是从你留了纸条来看,你主观上并没有恶意,不是为了泄私愤,因此从情节上来讲,你的行为并不严重。

再者,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还要求对方损失达到5000元,所以这一块,必须由专门机构进行鉴定才能确定损失数额。从你的描述来看,应当是撞的不重,损失应当不大,否则你也不会出此下策了。

对于这种情况,报警后,一般都会进行调解,最后你肯定还是要赔偿修车钱的!

乱停车确实让人气愤,不少人虽然口袋里有几个钱,买了车,但是素质却远远没有跟上去,根本不考虑他人感受,动不动就以“我就停一会,马上就走”、“我以为中午这个时间没人要出行”为借口,要知道,有时你们堵住的就是生命通道。前一阵子,一小学门口,两辆私家车堵在马路上,妨碍消防车辆通过,因为找不到车主,喊话无果后,消防车只好撞上去,打开了一条通道,围观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打虎拍蝇


现在是对方卯足劲要上法庭了,那么我们就不考虑警察过庭外调解的情况(一般都是调解)。

少年派奇幻漂流的原型事件中,最终法院是这么判的:危急情况不能成为谋杀指控的抗辩。也就是哪怕理查德帕克过一会就肯定要死,哪怕你们不动作自己小命也不保,杀人就是杀人、犯法就是犯法,事实在那,你们杀了人,那就按杀人犯处理。

换到这个事情,当然不是那么严重,但基本原理不变:无论你急事是什么,最后事实都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对不对?“故意损毁”就有责任,高了是刑责。只是程度相对于木樨草号事件要轻得多,一个杀人一个毁物,对应一个死刑一个罚款或刑拘,各退100步。

所以,请自检:1你是不是开的消防车救护车要出任务之类,那么这个是公共利益大于私有财产,你必赢。2你是私家车,但你要给消防车让道,这也是公众利益,赢面大。3你是私家车,但你的急事危及生命,赢面也大。4你是私家车,但不是人命关天的事,那胜诉就危险了。

最后,要明确的是:人家再错,也是交警过来给他砸了,你不能撞。如果你选择了撞开,那就说明这个急事真的很急,负一个刑责在所不惜。自己要权衡是不是值得撞,不能说“我觉得后果不可能这么严重,他是活该我是声张正义,你不能罚我”把事化了了。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瞎搞学教授


无意中看到这个答题,刚好我又碰到了这样一件事。

也就是我答题之前的事情。

在我们家楼下一个商铺跟前,来了一辆轿车,见街上又没有车位,便把他的爱车停到了人家商铺门前,下车后扬长而去,店铺的业主发现后,立即追上去,责令他把车开走,但这个主不知早上吃错什么药,一句好话不说,对着店主吼道:你有能耐把车砸了!



你有能耐把车砸了?

这个店都知道,不能一时冲动,即使在他人强烈语言刺激下,也不能冲动,否则冲动是魔鬼,就他那个破车,虽然不值钱,但怎么也得也值个三万两万的,如果真要是把车砸了,可就不是三万两万的事了,而是涉及到故意毁坏他人财产,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不想进监狱,就得接受人家的狮子口大开。

这个店主赶忙和他讲明道理,对他说:我的商铺是租来的,每日租金300元,再加上大大小小的人工开销,我每天要在500元,求求你了,不要影响我的生意好吗?这车主也许仗着钱大,不屑的说,回头我给你两天的钱,不就千八百的吗?

这个人还耍开了横。

这个店主一听来了气,拦在他的面前不让他去,责令他立即把车开走,谁知这个车主不知天高地厚,一把推倒那个店主,顿时那个店主的头磕在路边石上,血流如注。




警察来了,带走了那个车主。

他的父母来了,带来了医疗费和店铺的损失,他的媳妇也来了,要开走那辆破轿车,结果被警察拦下,车也被警察开走了。

那个店主拒绝一切调节。

并找了律师,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附带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民事赔偿,至于店铺的损失,那是间接的,法律不支持的。



这个车主为什么这么冲动呢?

原来他有个小情妇,怀孕了需要打胎,向他要钱,如若不给就要跳楼,他本身就没钱,用那台破轿车,招摇撞骗。

他向父母要钱,父母的钱已被他榨干,向媳妇要钱,媳妇把他臭骂一顿,并且要离婚。

难怪的心情不好,但是心情不好也要讲道理,更不要冲动,谁冲动谁就是魔鬼。

拘留所的窝头在向他招手。


赵志军001


我家住的是个开放小区,,住一楼开了个副食店,小区里有一个家伙老是半夜三更回来,回来晚了肯定没停车位了,就经常停我家门口,把店门口堵的死死地,一般要是让他自己开走要等到上午9点多,没办法天天去喊,他住的地方离我们家隔着4栋楼,说了他好多次没有用,还厉害的不行,我就把我家的进货的小面包车停到他家的楼梯口,人可以侧身出来那样,放那不到1个小时警察来了,转了一会问问情况走了,接着交警来,也是转一转走了,都说不归他们管,最后他们楼上的人知道了是我家的车,就找我让我把车开走,最后大家把情况一了解都跑他们家去了,结果吵了一个多小时,从那以后他车再没朝我家店门口停了


十八cm差一点


这是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违停者是真不懂法律还是在那装糊涂。警察局是他开的?想抓谁就抓谁?无知、无聊、可气!

1、让说你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负刑事责任的那个警察好好学学法律知识,然后再去执法;

2、由于对方违停在先,不得已撞开后车开走,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双方的车都有损坏,自己修自己的车最为合理;

3、按照交警的责任认定,修车也可以,必竟是你撞的,但是,赔车辆贬损费纯属不合理要求,不赔;

4、民事纠纷与刑事责任在处理上有天壤之别,搜集好证据,做到有理有据。你可以修车,不满意让他上法院起诉,按法院判决执行,不过你放心,刑事责任的边你一点沾不上。

5、可以反其道而处之,告他交通违章、敲诈勒索罪。


打开车窗看景色


你这个刚好问到我的专业了!

首先不管任何原因,急着出去撞了别人的车,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不是由对方车主说什么就是什么,这是取决于他的车辆所受损失的程度。

派出所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必须要通过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或是有价格鉴定评估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受损车辆的损失进行价格鉴定评估,如果评估结论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的,派出所就可以定性为刑事案件并移交给检察院,否则就只能按照民事责任处理,首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结案处理会建议双方走司法诉讼程序。所以一旦发生这种事情,你不要听对方车主拿刑事责任讹诈。

那也就是说,你再着急,撞之前你要考虑下对方是什么车?能不能撞,撞成个什么样子,都要控制好。另外,我们公司叫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是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唯一一家以价格鉴定评估为名的公司,并提供涉案财物损失鉴定评估,欢迎大家咨询


循其本价格鉴定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谁说了都不算,关键还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因为既然要给这位车主来定罪,首先车主的行为要符合相应的罪名规定才可以立案,否则就不能追究人家的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6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通过上述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要想构成本罪,要符合主客观两个标准。

主观是这个人确实是出于故意而毁坏别人的财物的,而这种故意主要表现为打击报复、嫉妒或者其他的一些险恶的心理。



而本道题目当中明确说了,车主之所以要撞车是因为有急事儿出不去而不得已为之。而且被撞的车辆显然是因为违章停车挡住了车的去路,所以被撞车主本身也是存在一定过错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撞车的车主,不应当属于本法所规定的‘’故意‘’的情形。因为人家如果不是真的有急事,谁也不会冒险做这样的事情。

况且该车主还给被撞车留有纸条,表明一定会赔偿,这更说明车主并没有想故意毁坏他的车的意思,只是当时确实有急事没有办法。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情上从主观上来看车主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再来一下看一下客观标准。

因为要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会被追究,而法律明确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损失达到以下几个标准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所以上述法律规定的意思是说,即便车主确实是故意毁坏别人的财物,但是如果财物的损失没有达到上面的严重程度,依然也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要想追究本案当中车主的责任关键是要看车主是否是故意并且损失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严重程度。如果这两个条件有一条没有达到,我认为就不应当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

况且本案当中,被撞车辆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即便要追究车主的责任也应当适当给予减轻。

所以就我个人而言,我是比较同情这位撞车的车主的。因为现在停车确实非常紧张,但就是有很多人非常的不长眼,从来不为别人考虑,想停在哪里就停在哪里,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也许我们不能把你怎么样,毕竟我们没有执法权,但是从情感上来说,我认为你的车被撞,应当是自实其果!

当然,如果以后真的碰到类似的情况,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还是尽量要报警,让警方来协调处理,不要自己轻举妄动,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要的麻烦!


任律师工作室


不合理但是合法,但是一般考虑你当时的急事程度和撞击程度,现实中的做法一般是让你们自己协商,和解。也就是赔钱了事

但是会考虑车受损情况,事情紧急程度,撞击程度来定,不排除可能面临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

就是这么奇葩,因为前段时间才有这么一个类似案例。

实际情况,也和提问中差不多,就是停车,然后堵了别人,被撞开了。



但是最终却被以刑事责任处理


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就在于故意这两个字。

法律上,除非你的情况的确已经达到了紧急避险的程度,其实这个程度真的很难达到,比如不撞开你就会马上遭受多大的损失,否则依然需要你通过交警,由交警来处理违章停车,而不是撞开。

因为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个人认为如果真以此定罪也的确很不公平,甚至有类似截图的后遗症。

无论如何,你当前还是先认真说明情况,尤其事情的紧急程度,为什么没有选择通知交警挪车,这时候赔礼道歉也没有什么。


廖彩琳律师


对方违停堵住出路,涉及的是违章和道德风险;但撞毁他人财物,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首先,我们就问题中所陈述的情况进行分析:

对方违法停车,堵住了我方的出路而导致我方虽有急事却不能出行,对方随意停车肯定是违法违章的,应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但是我们是否有权利因为对方违停而撞开车呢?又是否可以只是民事赔偿呢?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涉及金额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将面临七年的尤其徒刑。

虽然是对方违章在先,但也只是涉及行政违法而已,如当事人因为对方堵住了出路而故意撞坏他人车辆,且一般车辆的涉案金额都不少,则完全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确实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对方真的报案想要追究刑事责任,基本上是一抓一个准...

其次,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很多车主的个人道德真的让人不敢恭维,笔者就遇见过多次将车停在车库的出口的,虽然内心万千怒火,却也实在是无计可施,毕竟我们不能知法犯法,最终还是只能打车出门...

当然,通常这样的车主选择报警无非也是想要无赖到底——想要通过刑事案件的压力取得更多的金钱赔偿,遇上这样的人,我们也只能息事宁人,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与对方协商赔偿之后,通常也不会有什么其他的风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