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變「公布」下面藏著什麼

一個文學獎項有沒有價值,關鍵在它有沒有公信力,如果沒有公信力,再多的獎金,再高的級別,也沒有任何價值,充其量不過是“排排座吃果果”的遊戲。中國的文學獎項多如牛毛,備受質疑的多,有公信力的少,而文學獎評獎屢出醜聞,每每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近幾年無論是“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等國家級的文學獎評獎,還是地方性文學獎評獎,都常常鬧出不小的風波。比如,這次的四川文學獎評選就被質疑沒有公信力。

針對近日公佈的第九屆四川文學獎評獎結果,攀枝花詩人曾蒙發表文章《四川文學獎曝黑幕,主任給副主任評獎》,認為“評比過程存在漏洞,監督機制形同虛設,評選過程缺乏公正性”, 主任給副主任評獎,隨意增加獲獎名額,評獎結果不公示,直接公佈評獎結果……對於《第九屆四川文學獎評獎辦法》中“公示”變成“公佈”的修訂,評獎辦公室稱,因工作疏漏,這一重要修訂未及時對外發布。評獎辦公室負責人已向省作協黨組作了深刻檢討,評獎委員會誠懇向公眾致歉。試問評獎辦公室能隨意修改“評獎辦法”嗎?修改的“評獎辦法”公示了嗎?或經作協黨組或作協主席團審訂了嗎?修改“評獎辦法”是不是有“蘿蔔評獎”的嫌疑呢?

所謂的“主任給副主任評獎”,是說在散文雜文組的5名評委中,有2名為主辦方四川省作家協會公職人員,其中鄧子強是四川省作協辦公室主任,而四川省作協副秘書長熊鶯、四川省作協辦公室副主任彭家河同獲這一個獎項。在長篇小說組也存在同樣現象,其評委中有《貢嘎山》文學雜誌主編格絨追美,而獲獎作者尹向東是《貢嘎山》編輯。而《第九屆四川文學獎評獎辦法》明確規定:“評獎委員會將獲獎作品篇目提交省作協主席辦公會確認,由省作協黨組審定後予以公示。”實際操作卻繞開了公示環節,直接公佈了事,這能讓人信服嗎?

凡文學評獎(當然也包括其他獎項),都離不開一個公正,沒有公正任何一項評獎活動都沒有實際意義。而公示是保證公正的一個重要環節。四川文學獎評獎辦公室故意把“予以公示”變成了“予以公佈”,目的何在?換句話說,下面藏著什麼呢?評獎不在陽光下,誰都有理由懷疑其公正性。我們不能說,這次四川文學獎各個獎項都不公正,有些獎項獲得者或許真是實至名歸,但從目前大家關注的質疑看,這次沒有公示就公佈的四川文學獎名單,整體上缺乏公信力,有與沒有都無所謂。我建議,這次四川文學獎重新進行評選。

評獎公正,不只是指獲獎者的公平,也指評獎程序也都要公正,必須實至名歸。任何人情獎、關係獎都是腐敗獎,獲獎者不僅沒有榮譽,反而是一種恥辱。我之所以建議重新進行評選這次四川文學獎,是因為公正的需要,也是各位參與者的需要,真金不怕火煉,每位參與者甚至是每位獲獎者都應有重新評選的勇氣,每位從事文學創作的作家都應該有面對公正的氣魄和膽量。一是參與作品全部公示;二是評委都要實行迴避原則;三是評選實行匿名投票制,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唱票計票;四是審核公示,凡有被質疑的作品和作家都要經過調查確認後直接淘汰;五是嚴格公示後再進行鄭重公佈;六是連續兩屆被質疑被詬病的文學獎應該直接取消。公正的文學獎才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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