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3忌?何許人也?現在爲您揭祕

  • 一 起因

2015年9月底,曾經打著“公益”旗號為“倒韓”而狀告萌芽以及上海市政府的@司馬3忌(真名楊宏偉)被人先查出原先的微博認證造假,後又被曝光在其拍攝倒韓電影的眾籌項目中賬目可疑,漸漸露出了狐狸尾巴。隨著方舟子和眾網友對此人的不斷挖掘,逐漸證實了此人過去利用眾籌項目為自己謀私利,騙取了大量金錢。

國慶期間,事件的真相逐漸明朗,許多網友向楊宏偉討要被騙的眾籌款項,而他則一面聲稱給予退款,一面偷偷拉黑向其索要款項的被騙網友。有人查到楊宏偉的戶籍所在地在廣州沙面派出所,而人卻住在杭州,大家認識到楊宏偉的騙子面目,決定向具有管轄權的沙面派出所報案。由於大部分網友分散在全國各地,最初願意挺身而出以受害人身份舉報楊宏偉的網友大多不在廣州,我便在微博上公開表示願意代網友們向派出所報案,並得到了方舟子的轉發擴散,得以讓關心此事的網友們知悉。

  • 二 準備

我並不是第一次跟公安打交道。過去也曾因個人的一些糾紛報過幾次警,還曾因去南方報社前抗議而被警察當成“可疑人物”盤問過。然而無論在哪個城市、因為何事,和警察打交道都是相當不愉快的經歷。在我公開表示願為網友報案之初,便很清楚報案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要想讓警方立案,必須證據充分才有可能讓警方相信這的確是一起觸犯法律並值得查證的案件,而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

10月4日發出微博不久,當天就有3位網友聯繫了我,稱願參與共同報案。我要求受害者們向我提供了真實姓名、聯繫電話、被騙錢款的時間、具體轉賬方式和雙方賬號,有了這些便足以查證受害者與楊宏偉之間的確有過錢款的交易。此後每一位參與報案者我都向他們索要了這些內容作為證據。由於正值國慶假期,我回老家探親不能馬上去派出所報案,便正好利用這段時間多蒐集些證據。

由於大多數網友都是通過微博打賞以及支付寶轉賬的方式向楊宏偉打款,逐筆款項涉及的金額都不算大,最初曾擔心參與報案者的被騙錢款數目太小,導致警方不予立案。我在微博上也不斷呼籲受害者們勇敢站出來,匯聚力量才有希望達到立案的硬性標準。在接下來的幾天,又陸續有多位網友與我聯繫,到10月9日我回廣州前,已有16位網友表示願意參與共同報案,並向我提供了我所需要的證據,總共涉及的錢款數額也已超過了1萬元。我將他們的資料彙總起來,製作了表格。

另一方面,我將楊宏偉騙捐案的詳細情況包括他的兩次眾籌的公告、在微博上與案情相關的言論都一一截了圖,並把方舟子對此案的分析文章、楊宏偉偽造微博認證信息的證據以及其他網友提供的一些輔證和爆料、網友的委託書(無正式簽名)都做了彙總。我將其中重要的部分打印出來,剩下的零碎文件拷貝在U盤中,準備一併呈交給警方。為了讓警方便於理解本案,我還寫了案件內容的簡要描述,並將零碎證據列了清單。

  • 三 報案

10月10日上午,我來到沙面派出所報案。接待我的是當天值班的派出所的郭副所長,一位據稱當了30多年警察的老警官。

我坐下剛說了兩句話,對方便打斷了我,聽說是發生在網上的案件,他馬上表示自己聽不懂,既不知道什麼是“微博”,更不清楚“眾籌”為何物。他叫我慢慢來,我也不急,既然對方對網絡一無所知,那我就慢慢給他“科普”好了。

我在描述案件的過程中,他不斷打斷我,卻不是因為聽不懂向我求證我在說什麼,而是在用一種彷彿見到了病人的眼光打量我和向我質疑,試圖看穿我有什麼特別的企圖,並嘗試主導我和他之間的對話,哪怕我不過是在陳述案情。他不斷問我為何來報案?為何要受網友的委託?為何自己不是受害人卻來管閒事?怎麼能確定楊宏偉是在騙錢?他的問題倒也不難回答,至於他拿出我不是受害者就沒資格來報案的這個藉口,我也用早已準備好的答案——“報案是公民的義務、派出所亦有義務接受群眾報案以及受害者常常無法自己報案的案例”等理由輕鬆對付了。我出示了網友的委託書,雖然沒有簽名並無法律效應,也足以讓他無話可說了。

我確信他始終沒能聽懂我在說什麼,一個對互聯網一無所知的人,大概也看不明白我遞交的材料。好在這時候他終於打電話給一個他認為比較熟悉互聯網的同事過來一起聽我的陳述。

來了一位姓葉的警官,40左右的樣子。這位葉警官顯然對網絡的情況並不比郭副所長知道得多多少,讓他先看我的材料,同樣是沒看幾眼便急著來問我話,還把剛剛副所長問我的問題都再問了一遍,以至於我要不斷提醒他:“我不是已經寫在材料裡了嗎?你到底看了沒有?”到後來,我還得一再提醒他們不要動不動就打斷我的陳述、不要用對待犯人的態度來對待報案群眾,幾乎要拍桌子了,他們才意識到自己的多番失態,開始有所收斂。我詢問他們是否應該做筆錄,他們立即就拒絕了,並一再跟我解釋“警察有很多部門”、“這麼小的派出所沒有網警”、“網上的糾紛需要專業的警員”、“要向上面請示”等等。總之意思就是以他們的能力,無法對我所描述的案件進行判斷。

我耗費了2個多小時費盡唇舌的努力也不是沒有作用,他們終於弄懂我並不是來虛張聲勢找存在感的,而是確實能夠提供涉及相當數額金錢的詐騙案件的證據。然而事關網絡,即便和街頭詐騙情況類似,他們依舊以職責範圍管轄不了作為藉口,稱需要向上級彙報再做定奪。他們要求我下週一再過來派出所,屆時他們會找來上級的專業網警來調查此案云云。我問他們是否應該給我一個回執什麼的,他們說“不用了不用了,下次來再給”。

好吧,既然下次還要來,我就再等兩天好了。我把證據和U盤留給了派出所,葉警官顯然只重視打印的書面材料,稱派出所的電腦不能用外來的存儲設備,說得好像我會用病毒破壞其系統似的。我就納悶了難道移動存儲設備的數字化證據難道不是證據?我又不是沒見過警方拷貝報案人提供的文件。

回去之後,我並沒有發微博詳談這段經歷,因為顯然“報案”的工作我還沒有完成,趁下週去之前,或許還能找到些新的證據用來補充。我在微博上號召受害的網友們能夠通過廣州公安局的網上110再次報案,以引起網警部門對此案的重視,從而能夠對沙面這個小派出所造成一些來自上頭的壓力。

  • 四 受理

新的證據真的來了。

週日晚上我又收到了一位受害人的微博私信,告知我也希望參與共同報案。這位受害者比較特殊,希望我將他的情況保密不告訴任何人包括老方。然而他提及的受騙金額讓我吃了一驚,遠比前面所有受害者的金額總額還要多出很多。這讓我覺得多了好幾分希望,警方面對這麼多的受害人和如此數額的受騙金額,完全沒有理由無動於衷。

週一上午我再次前往沙面派出所,本以為會見到週六兩位警官所提及的“來自區分局的網警過來取證”,結果見到的卻仍舊是葉警官。這次他二話不說,直接帶我到派出所內的審訊室開始做筆錄。

葉警官准備了許多問題,寫在小紙片上逐一問我,並用電腦記錄我說的話。然而其打字速度實在太慢了,慢到比我用手機單手打字還更慢得多,以至於一個問題我每回答一段,都要用數倍的時間等待其完成打字記錄。我發現這次和上週六有明顯的不同,即葉警官的確用這兩天時間查到了一些內容,比如看過我提供的書面證據,查到了我的網名(這一點上次我並沒有說過),但卻明顯沒有看我U盤提供的詳細材料,因為他對我提供的細節證據的情況竟絲毫不知。

這次的筆錄從上午的10點一直做到了下午3點多,期間午飯時間他讓我去外面吃了個飯再回來。之所以做了這麼久,除了我對案情的描述比較詳盡之外,還和他的打字速度有莫大關係。做完筆錄簽完字按完手印,他讓我在外面等會兒,就拿筆錄上樓去了。我知道他要給我回執,所以就出去等,結果這一等就又是足足半小時他才出來。我本以為他會拿著開好的回執給我,結果等他出來了才現場給我打印回執和蓋章,一直弄到快4點才算完。

拿到回執了,我覺得離立案應該不算遠了。看派出所對案件似乎也開始重視起來,加上提供的證據又相當充分,只要經過調查就可以證明一眾證人和相關的證據並無虛假,我稍稍寬心了些。接下來就是等待警方立案了。

畢竟立案還沒成功,所以我只是在微博上簡單告知了網友們目前案件已受理。楊宏偉這些天依然在微博上上躥下跳,我覺得他就快要囂張不起來了,所以我並不著急,想著等多幾天一旦立案便會讓他從此寢食難安。

  • 五 等待

拿到受理回執,三天過去沒有任何動靜,於是我打算先打電話給辦案的警官諮詢一下案件的進度。

葉警官之前拒絕給我留他的個人電話,讓我有事打派出所電話找他。受理回執上留的也是派出所的電話。打了過去接電話的民警並不清楚這個案件,聽了我的大致描述竟跟我說“受理了就是立案啦”並讓我不用再打電話來查,我趕忙告訴對方葉警官上次最後跟我說過如果立案會再通知我,他才支吾著說去轉告一下葉警官讓他來答覆我。

過了不久葉警官來了電話,告訴我他去查了楊宏偉的原單位廣東石油化工設計院,查到其92年左右離職之後就不知去向,除此之外他說他自己“跑了很多地方”然而並沒有查到什麼。接著他向我解釋楊宏偉在杭州的帳戶等信息他暫時還沒辦法查,並稱他這裡是“小派出所”、“管轄不到網絡上的東西”云云。我問他對最重要的賬目情況準備採取什麼辦法來查證,他顯得十分為難說要“再等等”。我詢問他以現有的證據是否滿足立案條件,他馬上又顯得很不耐煩,說還要向上頭請示。

於是我就只有繼續等。

又過了幾天,我再打電話給葉警官詢問,他依舊是同樣一副說辭,聲稱杭州那邊他沒辦法查,並建議如果能在杭州報案或許有用。於是我也只有在微博上再呼籲杭州的網友能挺身而出,前往杭州本地的派出所報案,或許方便警方對楊宏偉的賬目進行調查。然而卻沒有得到任何響應。

接下來,楊宏偉就眾籌一事所做的假賬被方舟子在微博上公佈了出來,後來新浪微博上的網友@威瑟斯龐的勺子亦提供了楊宏偉與一位參與捐贈網友的私信對話、承認自己賬目作假瞞報了10萬元的證據。我認為這一系列的證據很有價值,於是彙總成了一份新的材料,馬上聯繫葉警官,要求補充證據,希望將證據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給他。葉警官讓我等等。過了幾個小時,他給我電話告訴了我一個明顯剛剛才申請的新浪郵箱(郵箱名中有當天的日期)讓我發了郵件過去。

據網友勺子稱,一位捐款達5萬元的網友向他求助希望能參與揭發楊宏偉。然而由於這位網友同樣不願透露任何自己的相關信息,使得他的這份證據無法進行查證。我建議勺子轉告他如果不願洩露個人資料也不願委託我們的話,可以直接向沙面派出所的葉警官報案,然而經過了勺子後續的思想工作,這位網友依然還是選擇了沉默。

許多網友原本捐款之初是為了所謂的“公益事業”,大多也都沒想過回報,也就更不願為自己捐出的這些錢捲入新的麻煩。然而正是這樣的想法,使得像楊宏偉這樣的騙子得以逍遙,使他可以輕易地利用這一點又不必擔心受到捐款者的追討。

不過,畢竟還是有十多位網友站了出來,提供了確實而可信的證據。單靠這些證據加上楊宏偉自身的巨大破綻,如微博認證信息作假、眾籌公告名不符實、賬目造假存在巨大漏洞、親口承認瞞報資金等方面,從邏輯上本已無懈可擊,足以證明楊宏偉騙取捐款的事實的成立。然而警方如若不去查證其最關鍵的賬目問題,始終缺乏致命的一擊,而這終會成為警方因所謂的“辦案難度大”而放棄立案的藉口。

  • 六 結局

案件受理過去了整整兩週。我再次打電話詢問葉警官案件的調查進度和是否能夠立案,這次他看實在不能繼續拖著不辦了,乾脆承認此案無法予以立案。得到這樣的回答我已不再意外,於是馬上追問他是否可以給我開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然而沒想到的是他的態度一下又被點燃,十分粗暴地跟我說“什麼都不會開給你!”看來是和一開始一樣,再一次把我當成是來鬧事的了。

既然結果是這樣,沙面派出所擺明不根據案情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立案,那麼我也就只能按照預期,向其上級的公安部門申請行政複議,追究其責任。然而沙面派出所做出不立案的決定顯然有其上級分局的授意,因此投訴到其上級分局的行政複議申請多半也不會有用。

我已不是第一次來到位於教育路的廣州市公安局信訪辦。去年方舟子在購書中心籤售遇襲,天河南派出所未予立案,黃藥師和我一起來到此處申請過行政複議,最後的結果自然是不了了之。這一次我再來,接待的民警態度倒是客氣,瞭解情況之後卻認為我是“越級”,要求我去遠在芳村的荔灣分局信訪辦投訴。有了上一次投訴經驗的我不緊不慢地要求對方給我看投訴的具體流程,而結果是流程上並沒有所謂的“越級”限制,市局信訪辦是可以將他們認定存在內部越級的信件轉發給分局的,否則去年那次我們的信訪就不會投訴成功。於是我順利填寫了信訪表格,遞交了材料,前後半個小時就完成了行政複議的申訴。申訴沒有回執,申訴後警方應當在15天內通過電話反饋申訴的情況。

我的報案工作至此告一段落,接下來等待申訴的電話,結局也多半不會有什麼意外。我的工作結束意味著在廣州的報案以失敗告終,在掌握瞭如此多的證據之下報案,得到這樣的結果多少令人沮喪,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犯罪者可以從此逍遙法外繼續猖狂。

這次報案未取得立案的關鍵在於對楊宏偉賬戶的調查未能進行。遇到需要調用“跨省”資源的情況時,廣州警方並沒有為此盡力,因而無法獲得和其資金情況相關的證據,導致警方認為僅以我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判定楊宏偉存在詐騙和瞞報賬目的情況。那麼接下來如果全國的公安系統都是類似的情況,則只有從杭州本地來著手進行調查,也只有杭州本地的公安可以輕易調取楊宏偉涉案的、在杭州工商銀行延中支行以及在杭州農行學院路支行的兩個帳戶。距楊宏偉在杭州的居住地最近的派出所應當是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湖墅派出所,楊宏偉據稱自己也在其住址附近的派出所報過案,或許便是此間。

除此之外,由受害者們以眾籌的利益受損等原因為由向法院申請查處楊宏偉的賬目,也是一個能夠獲得關鍵證據的好途徑。那時再依此向公安舉報也是一途。

我過去並沒有參與楊宏偉的眾籌,抱著姑且一試的想法接受了網友們的委託前往沙面派出所報案,然而最終並沒有獲得預期的結果,雖然我已盡力了,但為此我依然對信任我和委託我的網友們感到抱歉。

在此我希望接下來依然有人能夠站出來舉報楊宏偉,希望他們能夠從我的經歷中吸取經驗和教訓,以更有效的手段將騙子楊宏偉繩之以法。​​​

司馬3忌?何許人也?現在為您揭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