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装美女“钓”出欠薪老板 却因非法拘禁被判

胁迫对方贷款还钱,结果因非法拘禁被判缓刑

多次讨要工钱,老板却不肯见面。为此,汪某、王某两人想到一个办法,让朋友杨某注册一个女性微信号将对方约出来,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近日,安顺市西秀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不等,缓刑一年。

35岁的汪某、王某是安顺市人。两人在一家工地上班,因遭拖欠5万元工资,两人多次向老板曾某索要工钱,但对方却总不露面。为此,两人商量请来朋友杨某帮忙。

2017年10月11日12时许,杨某通过注册的女性微信号与曾某聊天,并在此过程中相约曾某到西秀区一公交车站台见面。没想到,曾某竟然答应了。随后汪某、王某在公交站台将曾某带上杨某驾驶的小货车。杨某将车开至西秀区双堡镇街上一家宾馆后3人要求曾某贷款还债。后因未能贷款,3人便将曾某带至西秀区另外一家宾馆住宿。次日上午10时许,王某、汪某与曾某来到安顺市一家贷款公司,曾某顺利贷出4300元。同年10月13日上午11时许,曾某将贷款所得的其中3000元钱转账给汪某,随后汪某等3人将曾某带至其家中继续索要工钱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王某、杨某为索要合法债务,不采取合法手段而是违法采取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索要债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3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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