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反被聰明誤 老賴瞞報財產被拘

平安廣西網融水訊(記者賴雋群通訊員莫蘭龍何夏媛)近日,“老賴”韋某因瞞報個人財產,被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罰款2000元。

2016年4月,韋某以做生意資金週轉困難為由,向好友楊先生借款3萬元,約定1年後歸還。借款到期後,韋某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2017年6月,楊先生將韋某起訴到融水縣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韋某、楊先生經調解自願達成還款協議。但韋某再次違背自己的承諾,沒有歸還借款。楊先生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9月16日,執行法官向韋某送達財產報告令,責令韋某在3日內向法院申報其個人財產。韋某拒絕申報,且態度惡劣。法官警告韋某,如果不及時申報個人財產,法院將對他予以司法拘留。韋某終於服軟,向法院申報了自己的財產情況。

次日,法官在融水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瞭解到韋某名下有一套房屋。而韋某在申報個人財產情況時稱其名下無房且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9月18日,融水縣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1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1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的規定,對韋某予以拘留15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韋某的親戚聞訊,趕緊籌錢替韋某還清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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