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老賴”還錢?“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構成犯罪嗎?

如何讓“老賴”還錢?“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構成犯罪嗎?

【導讀】

經常有這樣的一群債務人,他承認欠你錢,承諾儘快還,但到期就是不還;各種理由等著你:銀行貸款沒下來,正在審批中;別人欠他錢,也在催;在外地出差,轉帳不方便;放心吧,我有地有房等等;你哭窮裝可憐,他哭的比你更殘更可憐。電話打多了,乾脆不接,甚至拉入黑名單。

債權人無奈,尋求司法救濟。法院判決生效後,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人躲起來,財產轉移。這樣債務真的“賴”掉了嗎?答案是否認的,而且後果可能還很嚴重,這種行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如何讓“老賴”還錢?“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構成犯罪嗎?

【法律規定】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並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量刑: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何自訴】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中,大部份的案件是自訴案件,由債權人提起,小部份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案件。

自訴案件指的是由申請執行人作為自訴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刑事案件。那麼申請執行人如何提起自訴案件?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法院受理拒執罪自訴案件的前提條件之一是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其曾經向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故申請執行人可以拿著公安機關不予受理的通知書向法院提起自訴。

如何讓“老賴”還錢?“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構成犯罪嗎?

【提示】

隨著法院執行力度的加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在增加;再次提醒“老賴”,不要“賴”成刑事案件,到時“賴”的不是債務,而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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