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曝光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例

昨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五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首次公開曝光相關案例。此前,各地均陸續曝光相關典型案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注重發現和查處因不敢管、不願管、不會管等造成黑惡勢力坐大成勢,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責任落實不力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同時,對於典型案件,既要公開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斷紮緊制度的籬笆。

村支書案牽扯56名黨員幹部

曝光的第一起典型案例是河南省洛寧縣興華鎮董寺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狄治民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從1997年至2017年長達20年時間裡,狄治民依仗家族勢力,暴力破壞選舉,違規發展黨員,長期把持操控村級政權。他隨意毆打辱罵村民,利用手中權力包攬村裡大小工程,隨意設卡強行收取過往車輛“補償款”。同時,他多次威脅圍攻鄉政府、煙站工作人員,破壞菸葉收購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脅,強迫貧困戶為其勞動;虛報冒領、侵吞剋扣退耕還林、沼氣池建設、村衛生室改造、人畜飲水工程、糧食補貼、村保潔員工資等各項惠農扶貧資金等。

狄治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該案涉及的56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均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等處理。

其中,洛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紅武,縣林業局原黨組副書記、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原局長韋曉樂,縣環保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孫海報,興華鎮原黨委書記任元生等四人在先後擔任興華鄉(後改為興華鎮)黨委書記期間,以及洛寧縣公安局景陽鎮派出所原所長蔣小軍、縣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導員付建偉二人在先後擔任興華鎮派出所負責人、所長期間,因包庇、縱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團伙,同時因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除此之外,因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洛陽市政協副主席、洛寧縣委原書記孫君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洛寧縣委書記張獻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副廳長協調黑老大和舉報人

曝光的案例中有一起湖南省綜治辦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其中提及,2014年12月,長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稅罪、非法經營罪對涉黑犯罪團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偵查。為此,文烈宏多次找時任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周符波請求關照。

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違規指示長沙市公安局暫緩偵查,並出面協調文烈宏與舉報人的關係,後長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決定。長沙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單大勇違規與案件當事人文烈宏接觸,向其通風報信。

周符波、單大勇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除此之外,還有一起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其中提及,2009年以來,惠州市以嚴少亮、張偉良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多次製毒販毒、聚眾鬥毆、引發命案。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職瀆職,有的民警甚至長期充當該犯罪團伙的“保護傘”,涉及刑偵、禁毒等警種共21人。

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原支隊長劉來發多次收受張偉良涉黑犯罪團伙錢財,在偵辦其涉黑犯罪線索過程中,多次意圖以個案處理代替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結案,為其開脫罪行。劉來發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其他違紀違法民警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等。

為涉黑團伙骨幹辦取保候審

此外,還有兩起典型案例分別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政協原正處級幹部劉永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以及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電子商務中心原主任梁志剛等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在劉永祥一案中,2006年至2016年,時任永福縣政協主席的劉永祥長期與該縣涉黑犯罪團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員保持密切聯繫,並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在當選政協委員、協調工程項目等方面為李佳等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財。同時,劉永祥為因涉嫌犯罪被羈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團伙骨幹成員向司法機關打招呼,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

劉永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山東省梁志剛一案,是指在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剛在擔任日照市東港區貿易辦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主任、區商務局執法科科長期間,利用職權長期為張守剛、張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團伙實際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員的違法行為提供保護。梁志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評論稱,從曝光的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直接組織、領導、參加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有的庇護、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有的地方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懲治不力、疏於監管、失職瀆職,客觀上助長了黑惡勢力的蔓延坐大。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主體責任,特別要壓實縣、鄉兩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主體責任,壓實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的直接責任。對工作推動不力、有黑不打、有惡不除、有亂不治、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懲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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