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公安局 關於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實施獎勵的通告

為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反恐防恐工作,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切實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嘉興市公安機關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實施獎勵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內容

(一)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

(二)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

(三)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等幫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的;

(四)非法制造、經營、運輸、郵寄、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的;

(五)非法制造、經營、傳播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的;

(六)涉恐逃犯的 ;

(七)其他涉嫌暴力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的。

二、獎勵標準及額度

對舉報有功人員,公安機關將區分不同情況予以獎勵,獎金範圍為500元至20萬元。

根據線索破獲一般違法案件的,給予500元至5000元的 獎勵;根據線索破獲刑事案件的,給予5000元至50000元的獎勵;根據線索抓獲公安機關通緝的恐怖活動犯罪嫌疑人的,給予50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舉報的案件被列為全國大案要案或舉報人有特殊重大貢獻的,最高可獎勵20萬元。

同一案件有多個舉報人的,按照對查清案件所起的作用的大小予以獎勵;起同等作用的,按照舉報時間的先後予以獎勵。同一案件同一舉報人只能獎勵一次,不得重複獎勵。對匿名舉報,無法核實身份的,不列入獎勵範圍。

三、舉報方式、渠道

(一)信函舉報:將信函寄往嘉興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隊或其他相關部門。

(二)電話舉報:撥打110或嘉興市公安機關對外公佈的其他電話。

(三)網絡舉報:登錄嘉興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www. jxgaj.gov.cn),通過網上報警進行舉報。

(四)短信舉報:短信舉報號碼為12110573。

(五)來人舉報:舉報人可直接到嘉興市公安局有關部門或公安派出所舉報。

歡迎和鼓勵廣大群眾如實舉報各種涉恐涉暴犯罪線索,公安機關將及時查證舉報線索。

四、獎金領取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親自或委託他人到公安機關領取,也可以要求將獎金打入指定的銀行帳號;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舉報人權利義務

公安機關保障舉報人安全,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披露舉報人信息。舉報人舉報的內容應真實可靠,對故意謊報警情,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或者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嘉興市公安局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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