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门口打了肇事者一拳还扯烂衣服,对方报警了,警察说要么拘留5天要么赔对方5千,该怎么办?

格子里的夜gezilideye


事情想必非常简单,就是甲乙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队处理事故,可能因双方就各自责任问题争执不下甲动手殴打乙方,那么根据治安法之规定殴打他人情节轻微公安机关可以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无非就是甲赔偿乙方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只要双方打成一致便不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但赔偿金额完全依靠甲乙双方讨价还价,民警无法干涉也无法规定金额标准,甲可以赔偿乙方一块钱,前提是乙方同意,乙方也可以漫天要价要求一万元,前提是甲方愿意赔偿。

如双方调解失败无法达成一致,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法予以甲方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及罚款,可以单处拘留,也可以拘留罚款合并处罚,待甲方拘留期满后由乙方去法院追究甲方民事赔偿责任。

如两人斗殴,甲方先动手,乙方后还手,双方属于互殴,二人均承担责任,根据伤情判定主次责任。


红灯行绿灯停ok


我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从业者,只是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对错与否,请各位自行评断。

在交警门口,打了肇事者一拳以及扯烂衣服。

从这个描述来看,应该是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发生了身体接触简单说就是打仗了。

这样就是俩个事,交警只管车,公安只管人。

5000块的赔偿,应该是公安调节后的,对方要价。也就是说你要么陪人家5000块,要么被拘留。5000块呢,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关键是看你自己值多少钱!

5天的时间,你能赚5000以上,那么从成本来说,还是赔钱合适。如果你5天赚不了5000块,那还是拘留合适。但是也要看你的工作单位,是否会因为你被拘留而开除你或者有其他负面的影响。

至于车辆事故,交警会认定责任,一般来说,车辆都是有保险的,你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所以,凡事莫动手,心平气和才能和气生财!


尧传


听你提问的口气,似乎很不服气,瞧瞧,才打了一拳扯烂了衣服而已,对方可是肇事者啊,便宜他了。

那好吧,打赢坐牢,打输住院,请继续啊。

以上是扯扯淡,不必当真。在交通事故处理场所,也就是交警门口,是应当遵守秩序和规则的,毕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中并没有殴打肇事者这一项内容。此时的拳脚,没有正当性,更不具备合法性,无论是殴打他人还是扰乱秩序,都已经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法条规定是需要被行政拘留的话,那也没啥好说,这是你自己赢来的拘留,就算是含着泪也要呆在拘留所里被执行行政处罚。

好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同时规定,除了部分违法行为外,由邻里纠纷、民间矛盾等引发的违法行为,在当事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民警可以主持调解。所以呢,你所说的赔对方5000就是调解过程中的一部分,是不是代表民警和对方一条线,你自己判断,我不想多说。总之,这要求你可以答应也可以不答应,答应了,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不答应,要么继续协商数额,要么拒绝调解,调解失败的话继续办理此案,完成调查,根据证据和事实依法予以处罚,结案。

就这么简单。多学点法律,对你真没坏处。


云淡舷窗外


从描述来看,被交通事故之后,还能对肇事者施以老拳,并扯烂对方衣服,说明这是一起轻微的事故。既然事情不大,到交警部门说清情况,厘清责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是很好?

现在为了争一时之气,逞一时之快,一口恶气出了,但是麻烦来了。你打人时不是很厉害的吗,当时的嚣张气焰哪里去了?一听到要么赔偿、要么拘留,现在傻眼了吧!

可能你觉得对方狮子大开口,但是也许人家一件衣服就是上万元,除去折旧费,要你赔偿5000元已经是给你面子了。也许你觉得这衣服看起来也就这么回事,可能还不如你穿的衣服好看,但是没办法,有些衣服品牌附加值在上面,卖的就是牌子,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就是市场经济原则!

以笔者之见,现在并不是二选一的问题,而是求得对方认可的问题。假如你不愿意赔偿,打算被行政拘留5天,以为事情就过去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你损坏别人的衣服,对方完全可以在你拘留之后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你赔偿损失,很明显的是你肯定会败诉,到时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冲动是魔鬼,一点都不假!何去何从,自己看着办吧!


打虎拍蝇


有什么办法,你也承认你打人了,肇事是肇事,打人是打人,本是两回事。

5000 应该是对方给出的调解的价格,你如果不接受调解,对方不和解,那的确就只有被拘留。

既然已经是治安拘留,说实话估计还真不仅仅是一拳加撕烂别人衣服。

讲真,遇见事情,真的凡事别激动,既然你用的肇事,就代表对方至少不是故意的,你打人也没用,遇见事情,最应该关心的是,事故如何划分,最终如何赔偿,赔偿多少,才是重点中的重点。

而不是我必须要去打对方一拳,必须要闹点什么,而且还非常找死的在交警门口闹。

不夸张说,你再在交警门口继续闹厉害点,就不是拘留五天了,就是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寻衅滋事了。或者你下手重点,你就可以享受免费吃住喝的日子了。

个人建议是,看你能不能态度好点和对方商量和解的金额,如果必须五千,你再衡量下自己的经济状况,的确舍不得就拘留5天吧,五天时间也不多。


廖彩琳律师


这个确实不好办,要不怎么说冲动是魔鬼呢。这一拳的代价其实是有点大的。

交通肇事归交通肇事,打人归打人,一码是一码。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其实对打人规定的还是很严格的。打一拳就已经属于殴打他人,肯定可以拘留了。

至于两个选项,5000块肯定不是交警提出来的,这应该是对方提出来的赔偿金额。如果出了5000块,对方就同意调解,打人的事情自然也不会再拘留。

所以这时候建议你好好和对方协商,看能不能把赔偿金额降一些下来。如果不能和解,确实是要拘留的。而且看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一拘留最少5天。


律师独角兽


你真是遇到好警察了,说实话,这件事看起来是拿了钱,但是,你是占了十足的大便宜。我有个朋友是支队长,经常会有人提着大包小包去找他,目的很简单,要求和你一样的处罚:自己拿钱,对方和解。

因为如果对方追究到底的话,你不但要赔钱,还极有可能坐几天班房,留下案底。


陈谢


有胆打人,就得有胆去拘留!不然,你这么嚣张为的是什么?真心鄙视!

有了保险,已无需采用“暴力”处理交通事故的“纠纷

回想多年前,在汽车保险没有这么完善的年代,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打架斗殴还是非常多。

但是车辆保险完善以后,依然采用“暴力”处理交通事故的人,其实已经不多了,而你是其中的一个,也许有的人就是喜欢用“拳头”说话,有胆打人,为什么就没胆承担呢?别认怂,这不是你辈向往的“精神境界”吗?

现在不需要用“暴力”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因有两个:

1.对责任判罚有争议,报交警处理。

2.对赔偿金额有争议,报保险公司处理。

除了以上的争议意外,我想已经没有实质性的争议了,剩下的只有“斗气”了!

这种事情,上头条来问也不会有答案,除了找骂!

既然打了人,要么犟到底,就是拘留也不赔;要么认个怂,赔钱了事,打人毕竟要付出代价的!

那你上头条来问什么呢?难道我们可以帮你向交警讲个价?难道你想不出钱,又可以免除牢狱之灾?很遗憾!网友没有这样的能力!

明明可以用语言解决的事实,偏偏要选择暴力,我们帮不了你!

为了社会的和谐,建议你还是认个怂吧!乖乖赔钱了事。

对了!如果你有保险,千万别忘了报险!运气好的话,这个钱由保险公司出了!


保道笔记


大实话:没钱就别打人,能用钱的解决的问题就尽量少浪费时间。赔得起就赔钱,赔不起就住几天。

你之所以会问这个问题,其主要原因还是想少赔钱或者不赔钱,然后还不用住拘留所。但是,说实话,世界上没有这么好的事,该赔钱还是要老老实实赔钱。

首先,就拿这件事本身来说,虽然说对方是肇事者,但是人家只因为你打了人扯烂了衣服就报了警,所以这事应该总的来说应该是这次肇事没那么严重。并且,从现实角度来说,肇事只是属于意外,就算是你作为受害人那也是没有权利打人的。当然,现实情况下如果是那种后果比较严重的肇事,比如说把人撞死了,这时候家属出于一时情绪激动可能动手打了人倒也情有可原,可能肇事者和警察都不会再追究你什么。

但是,如果就是车辆之间的磕碰,或者说就是被蹭了一下,根本就没什么大事,说白了,就是一件小事,但是,你却得理不饶人打了人,这性质就不一样了。

这就好比说,我在公交车上不小心踩了你一脚,其实也没多大事,就是一句对不起的事情,就算是你不讲理,说踩得很严重,那也就是赔你点钱。但是,你却得理不饶人,故意打了我,还把我的衣服扯烂了。那这就属于寻衅滋事了,并且,现在你还是在警局门口打了人,有监控有证据,想赖都赖不掉。说难听一点,哪怕是我讹你,你也得受着。这就是随意动手的代价。

当然,现在你会提出来这个问题,应该也是心里后悔了,所以还是建议你跟对方好好赔礼道歉,商量一下把赔偿降低一点,因为几千块钱住几天看守所是真的不值得。并且,现在还是被拘留5天和赔五千块钱是对等的,基本上也就说明对方也没有被你打得多严重,就是要讹你钱。所以,这时候还是看你个人选择了,如果换做是我,我肯定还是选择配五千块钱完事。然后再追究一下他肇事的赔偿,相互冲抵一下,以尽量降低成本,别无他法。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你这是在污蔑警察,5000是对方提出调解的条件,不给对方5000人家就不和你签协议,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你进行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做出拘留五天有什么问题?你是法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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