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罚中最让人害怕的是哪一种?为什么?

微浅暖


每次听到“酷刑”二字,不由寒毛倒竖,甚至有一种恶心感悄悄上涌。因为看过莫言在《檀香刑》中对几个酷刑的残酷展现和细致深入的描绘,至今想起来都有些许的不适。不管是凌迟酷刑中对人从双乳到死亡一片片的将人千刀万剐,还是最后《檀香刑》从肛门伸入檀香木一直到背部打出,这个在肉和骨头中间的痛实在让人汗流浃背。

腰斩,枭首(斩首)

一些记载说秦朝宰相李斯惨遭腰斩厄运,也说李斯遭受更严重的俱五刑。法家治国也推行严刑酷法,商鞅在他的变法中明文规定一人犯罪,如果邻居朋友不告发,就要遭受腰斩刑法。枭首可能是我们知道最多的刑法,也是在电视剧电影中展现最多的,包公的三口铡刀,午时三刻斩首,秋后斩首等等。


车裂

车裂刑法我们知道商鞅“作茧自缚”。他遭受追杀,却没有“身份证”,店家不让投宿,原因是在商君法令中让没有“身份证”的人投宿,惩罚很重。商鞅最后被捕遭受车裂。五匹马拉着绳子向五个方向跑,绳子分别系在人的五个部分,将人四分五裂。

宫刑,幽闭

这分别是对男女不同形式的“宫刑”,使男子不能人道,女子丧失生育能力。这是对男子尊严最大的侮辱,也是对女子惨无人道的剥夺。很多女子因为子宫摘除和幽闭,在那个医学不发达古代,失血过多而亡。司马迁遭受宫刑,忍辱负重写下皇皇巨著。

活埋

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万将士可以说是古代历史上最大的战争惨案之一。项羽坑杀二十万秦军同样手段残忍。活埋酷刑常用于战争。


红雨说历史


古代刑法中最让人害怕的,大概就算凌迟吧。中国人既有造福于世界的四大发明,也想出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刑法,从甲骨文的字形就可以看出,有锯断人腿的刑法,有割掉人鼻子的刑法,有阉割男人生殖器的刑法,有给人脸上刺字的刑法,这些在《周礼》等一些先秦古书上也有记载,互相印证,这些刑法,统称为肉刑。但还不算最厉害的,最顶级的刑法当然是死刑,只是死刑还分好多种处死法。最仁慈的大概是绞刑,勒住脖子绞死,那时候的绞刑,大概没有西方现代那种绞刑台,一抽踏板,人坠下去立刻死亡。估计就是慢慢窒息的绞法,其实比较痛苦。但中国人讲究全尸,所以他们觉得最仁慈。要说最不痛苦的,是斩首,一刀下去,立刻升天。不过先秦两汉的斩刑,通常不是斩脖子,而是斩腰。从技术上来说,腰斩对施刑人也不方便,比斩脖子困难多了。但统治者搞这么麻烦,就是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以惩戒后来者。不过在秦汉,最顶级的刑罚大概是车裂。商鞅被秦王憎恶,所以他的死法就是车裂,也称五马分尸。秦末农民起义的领导,被秦军捉到,也往往是车裂。还有一种是“烹”,把活人扔进沸水里,活活煮死。其实这两种,活人都捱不了多久,就会死掉。跟凌迟比起来,算是仁慈了。凌迟这种刑法出现比较晚,有确切记载是在五代,把活人剐到几百刀才死,如果不割满一定刀数就死,施刑人有责任。这个刑法到了清末才废除。


梁惠王


最让人害怕的应该是株连九族。行刑的过程再残酷,也比不上家族因自己被灭门,家人、孩子或被斩首,或沦为奴婢,有什么比这更绝望害怕的?

从始皇帝嬴政开始,以皇室为最高权威的集权专政基本贯穿了中华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直到辛亥革命。数千年里,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将一切异己扼杀在摇篮里,任何针对皇帝和皇室的罪行处置都变得非常严厉,于是株连这种形式应运而生。对于那些谋反者,这似乎是能想到的最严厉的方式。在隋文帝时,株连被短暂废除,而隋炀帝时又复行并扩充至九族。


在唐代,密谋或者煽动叛乱,其父和儿子将被处斩,所有女性亲属、14岁以下的儿童以及三代以内所有男性亲属将沦为女婢。甚至,对皇帝开的药方若服用后有所不适以及损坏御用交通工具都会被当成叛乱而被治罪。之后,株连的范围似乎更广,甚至还有过株十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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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连坐”。连坐始于西周,秦律大规模使用,汉律依然沿用。一人犯错,他的邻居、家人都要受到责罚。连坐并不是中国独有,英國的十戶聯保(Frankpledge)、温彻斯特法(Statute of Winchester)都有这样类似的集体责罚条例。二战中,德国对犹太人也有类似的战俘处罚规定。

连坐成了当时的征服用这种大规模的责罚来恐吓人民的手段,同时也是一种让人民互相监督的办法。当时的帝国希望用此方式来解决官吏不多而需要管辖的百姓很多的情况,即治理国家要靠全民之参与。

连坐和株连很类似,但连坐可以适用于较轻的刑法,并且主要是一个团体,比如邻居也可能受到影响,但株连及满门抄斩主要针对其家人和亲属,并且一般都是谋反之类的重罪。

株连对于政府执法者或者皇室的好处除了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还在于没有后患。

大家回想下,不管是小说还是影视剧,我姐们经常能看到被小说家或者剧作家用的一个古装题材便是复仇。很多主角生存的目的就是复仇,如A 杀了B 的父亲,B找到A 的时候已经死亡,便杀掉了A的妻子和孩子,孩子中有一人幸免于难,于是苦练武功很多年,最终找到B,杀掉了他和家人,然而B 的孩子中又有人一人幸免,继续开始周而复始的复仇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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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复仇的义务都是建立在亲缘纽带上,但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便从理论上杜绝这种有可能的复仇。


经史通义


最厉害的刑罚,当属精神和肉体上折磨的双重刑罚,那些一刀咔擦砍掉脑袋的方法在古代简直是最仁慈的死法了,我们是几千的古国,上有四大发明,下有对待不法分子的各种死法,记得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就曾经说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于人民。所以残酷的刑法是数不胜数,但非让老猪说一个最厉害的刑法,还是非“千刀万剐”(凌迟)莫属了。这个刑法可谓是诛人诛心诛四肢了。咱今儿就详细的讲讲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凌迟之刑。

(这个图片是投名状中被禁的镜头,就是再现凌迟刑法的妆容)

这凌迟二字的来历呢,其实在古时候是特指架车上山,由于山势陡峻,而造成行进的速度非常的慢,在平地10分钟的路程,上山要走一个小时,所以凌迟的最开始的意思是由山形的延缓引申为时间的延缓。所以在古书《荀子·宥坐》中有记载凌迟的含义:“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

好接下来讲讲凌迟刑法的具体细节和历史上的具体案例,请大家屏住呼吸。

据史书记载,这个凌迟最开始于五代时期,在后来的北方地区政权辽代,金代,元代,明代,清代都成为了法律规定的一种刑法,而且对割的刀数还有规定,据说一共要给犯人割3357刀,最重要的是,要刽子手在第3357刀之前保证犯人不能死去,这样才能算大功告成,否则刽子手也要被惩罚,在宋代的法典《宋史·刑法志一》就有详细的记载:“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这种零割碎剐的方式可以成为人类史上的最残酷的刑法了。

下面说说具体人的案例,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大明朝的袁崇焕袁督师,被崇祯皇帝认为是勾结皇太极里通卖国,是极大的叛国行为,最后就被用这种酷刑杀死,当时在北京行刑的时候,据史料记载那是万人空巷啊,袁督师被割了整整3543刀才死去,而围观的群众竟然争抢袁崇焕身上割下的肉生吃,以表示对这位“卖国者”的愤怒。结果事后证明袁督师是被冤枉的。再如明朝翰林院庶吉士的郑曼被诬陷,也是让崇祯皇帝以“杖母不孝”被“凌迟”了,他更狠,竟然被割了3600刀。


老猪的碎碎念


古代酷刑包括: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等等

这些刑法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但却是满清所用最为频繁。

但是若说起来,哪种最为让人害怕,应该有不少人说是剐刑,也就是凌迟。

这种刑法,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但是,私自认为,这般刑法却不是最让人害怕的(虽然真的很残酷。)

试想一下,我们平时收到一些外伤,所感受到的恐惧感,其实并不能和伤及内脏的感觉来比。

所以,我认为比起凌迟更加可怕的就是灌铅!

这种刑法,就是将滚烫的锡或是铅从嘴或是XX里面灌注进去,像是灌肠,先不说滚烫的液体就能将人烫死,这种东西一旦进入人体就会迅速冷却,凝固成硬块,单是这种坠力,也能让人生不如死,最终痛苦而亡。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就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

试想一下,能被写成是地狱刑罚的方式,是不是比起凌迟更加可怕?

好在不论哪种更恐怖,现在我们都已经脱离了那个愚昧的时代,所以做人不要总是抱怨,也要知道感恩,能生在这个和平的年代。


井字头


1.虿盆——小时候最让我害怕的一种

虿盆是我在小时候看封神榜。妲己为了照顾李静的老妈子和他的小姑子所实行的一种刑法。虿盆一直在我小时候的印象当中,让我久久不能想象。他是在一个大坑里面将一些毒蛇呀,蝎子啊之类的五毒放进去,然后将一些犯法的人洗干净,剥光之后,推入当中,然后让这些蛇将他分食的一种刑法。我们可以想象到这个刑法的残忍之处。让犯人承受万毒噬身之苦,一点一点将你吃掉,你还动不了无法反抗,想一想就会让人觉得不寒而立,本来蛇,蜈蚣之类的东西就已经让我感到害怕了。因此虿盆,是我心目当中比较残忍的刑法。

2.腰斩——想一想就恐惧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用非常锋利的大刀将你拦腰斩断。这些受到刑法的人在被拦腰斩断的那一刻起,并不会立马死亡,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由于自己的神经肌肉系统还会进行活动,让你们亲眼看见那种肠子流露在外的痛苦。这种刑法可以说是让人在恐惧的同时,一点一点的去迎接死神的到来。

3.车裂——最煎熬的一种

车裂,这个刑法就是将犯人,平放在一个圆形的,类似于车轱辘的刑具上面。双手双脚固定住之后,同时向两个不同的地方拉去,这种刑罚可以说是最惨慢最疼痛的一种刑罚,堪比千刀万剐。因为,犯人会在拉扯当中一点一点的感觉自己身体上面的筋肉和骨头分离,让犯人在痛不欲生当中慢慢死去。

4.五马分尸——最血腥的一种

五马分尸,就是将自己的四肢和头颅绑在五匹马上,然后五匹马同时向五个不同的地方奔驰而去。使犯人在一瞬间将身体分成五个部分。这种想法其实是商鞅自己研究出来的。不过,商鞅作茧自缚,自己死的时候也是死于这种刑法。

5.点天灯——最残忍的一种

有的人都不知道点天灯到底是什么意思?其实这是我认为最残忍的一种刑法。点天灯,就是将犯人埋在地底之上然后露出一个头来,将头颅掀开之后,用滚烫的水印顺着豁口流入人的四肢当中,因为水银可以使自己的皮肉分离,然后犯人的整体就会从头颅的豁口皮肉分离窜出,最后在疼痛之中哀嚎死去。


六月238272794


大家都说了不少,我就补充一个,穿刺之刑吧。

所谓穿刺就是

一般的做法是把木桩一头削尖,插入犯人的肛门,如果是女犯人,也可以插在另一个部位。木桩要插得尽可能深,并使用锤子,然后把木桩的另一头插在预先打好的洞里,让犯人在自身体重的作用下慢慢下沉,木桩逐渐深入,直到从某处穿出。有的木桩削得很尖,犯人死得快些,有的削成圆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刺穿内脏,死得慢些。灵巧的刽子手可以保证让木桩从嘴巴里伸出来。据说犯人在木桩上一般可以活十二小时以上,圆头的木桩如果插得得法,犯人要经历三天的痛苦才死。

这种刑罚罗马尼亚大公德库拉伯爵最为喜爱。

因为这种残忍的刑罚,成千上万的人被穿刺在大地上,所以德库拉也被称为最早的吸血鬼。然而在罗马尼亚人看来,他是抵御外侮的英雄。


目西


中国古代的酷刑千奇百怪,我这里也不全部为大家详细介绍(网上相关的文章已经不可胜数)。

只介绍几种我觉得毛骨悚然,印象颇深的吧。

第一个是女性的宫刑。

大家比较熟悉的是男性的宫刑,也就是太监。其实,在古代女性也有宫刑,而且要比男性更加残忍。

根据史书记载,女性宫刑往往是为了与太监之间产生“对食”等关系,或者因为忤逆皇帝而遭到刑罚。女性宫刑往往是用锤子敲击肚子,将子宫敲掉,或者用某种东西将女性的“玄牝之门”缝上,近乎变态。

第二种是骑木驴。这个刑罚很多人都了解,就是将女性绑在一个木板上,上面有凸出的一块,另女性坐在上面(你懂的),然后进行游街。而且这个凸出的一块是可以旋转的,以此来折磨犯人,直到犯人死去。

在《水浒传》里面也曾写过相似的情节,武松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拉皮条的王婆被羁押,后来,朝廷差役对王婆读了朝廷诏书,让王婆画了伏状,就让王婆骑上了木驴,游街示众,最后在东平府街道中心,砍了头。

第三种贯鼻和贯耳。这种刑罚了解的人也比较少,其实就是用铁链和鼻腔穿透鼻子和耳朵,我们知道,五窍都是痛的,所以铁链穿过去之后,直接会通过大脑,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简直不敢想象。

我小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次鼻息肉手术,因为鼻中隔稍微有些偏,所以在管子下去的时候,大夫用全力去扳我的鼻中隔,当时真实感觉鼻中隔如同骨折一样。而且,连着我的大脑,头皮,牙床,耳朵,面部神经等等一起疼。那种痛感,至今也无法忘怀。


兮兮说事儿


在古代刑法中,有很多酷刑,比如腰斩、五马分尸、甚至凌迟等等。

但是最让人害怕的刑罚,我觉得应该是“腐刑”,也叫“宫”刑。

在中国古代,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早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

到了汉朝宫刑就较为普遍了。汉代孔安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

在汉武帝时,由于其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

司马迁因为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

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 到了南北朝时期,北魏对宫刑的施行也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

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

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这对于过去的士大夫来说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这个刑罚使受罚者受到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一、宫刑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

而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里,繁衍子嗣是家族成员最重要的任务,而受宫刑则是从根本上让男子失去了这个权利,这在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里属于最不孝的罪行。

且由于人在受了宫刑之后,身体已经不再完整,这样的人在宗族里已经没有任何地位,死后也不能葬入祖坟地,只能变成孤魂野鬼,得不到后代香火的祭祀,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是一种极为残酷的惩罚。

二、宫刑在伤害人的肉体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人的精神,受刑者因为身体不全,终生受到外人的耻笑和侮辱,使人生不如死。

就算是汉代司马迁那样意志坚定的人,每当想起自己受的宫刑,都仍然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下去,精神无比痛苦。

对于这种酷刑,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人,都曾经强烈提出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

直到隋朝皇帝杨坚治国,才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废除了这一条刑罚,但有些时期的皇帝或者一些豪贵也会私下里对人施以此刑。

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猪儿出妻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

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由此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非常随意。

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

后来到了清朝,虽然不再有官员受到宫刑的惩罚,但是仍然有很多平民为了生计,自我阉割入宫为奴,最有名的就是慈禧身边的大太监李莲英。

再后来清朝灭亡,直到后来民国政府建立之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大规模阉割的情况,宫刑才真正的消失在中国社会里。


有书共读


古代刑罚很多并不是为了杀人而用刑,而是为了震慑图谋不轨的人而用刑,因此立刻能够死亡的刑罚不会让人恐惧。反而是重点折磨囚犯的延迟死刑显得异常残酷,也足以让人极度害怕。



梳洗之刑

这个梳洗并不是真的给犯人梳洗打扮,而是一种残酷到极限的刑罚。

行刑之时,刽子手把犯人衣服剥光,固定在铁床之上,让其北部朝上,然后用开水浇烫犯人,数遍之后,后背上的肉已经成为了半生半熟的状态,然后用铁刷子一点点刷去犯人身上皮肉,让其白骨尽露。

《旧唐书》中有一个记载;武三思派人逮捕桓彦范,便是用了此种刑罚。直到明代朱元璋时期正式确立了这一刑罚。



弹琵琶

弹琵琶是《明史·刑罚志》中的一项酷刑,记载称;“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

行刑之时,将犯人固定好,然后剥去上衣,露出肋骨,用钢刀在肋骨之上弹拨,直到血肉模糊,露出白骨为止,然后用铁锤直接肋骨。

刑罚用完之后,每个犯人惨叫声不断,血肉溃烂,可以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这些犯人人本不能离开监狱,只能继续留在监狱中慢慢的等待死亡的降临。



车轮之刑

这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刑罚,也是一种延迟死刑,受刑人不会立刻死亡,反而是承受巨大的折磨才能死去。

行刑的方式是将犯人手脚固定在地上,然后用沉重的包铁车轮碾压犯人的四肢和身体各个重要关节。等到四肢和关节都被碾碎之后,再用铁锤把犯人体内的骨头彻底敲成碎渣,这时整个犯人成为了皮包的“烂泥”,然而这只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成为了“烂泥”状态的犯人被绑在车轮之上,正面朝外被悬挂起来,在太阳的暴晒下和乌鸦的啄食下才能慢慢死亡。最恐怖的是,这种刑罚在中世纪的欧洲成为了最常见的死刑。



除了以上的三种刑罚之外,还有“凌迟”和“诛九族”也让人极度害怕。各位认为这五种刑罚,哪一个最让人害怕呢?欢迎留言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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