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平台老闆跑路,投資人如何應對(上篇)

P2P平臺很多人都聽說過,甚至有人也參與了P2P平臺的投資,但是最近P2P平臺大範圍的頻繁暴雷,在投資者群體裡引起了恐慌。北京的張宇鵬律師跟大家分享的P2P平臺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會暴雷,以及暴雷之後我們該怎麼辦。有個電影《我不是藥神》大家一定聽說過,甚至去電影院看過。電影的故事原型就是陸勇銷售假藥案,

張宇鵬律師就是陸勇當時的辯護律師,陸勇銷售假藥案最終的結果也遠比電影要精彩,最終陸勇是被認定不構成犯罪。

P2P平臺是最近金幾年非常火的一個概念,大多數人都聽說過,但P2P到底是什麼,大多數人都說不清楚,甚至很多人只是知道P2P利息高,來錢快,就飛蛾撲火般的撲了上去。那麼到底P2P的定義是什麼呢?

什麼是P2P


如果在網絡搜索,你會看到P2P平臺是這樣被解釋的,“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的縮寫,又稱點對點網絡借款,是一種將小額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民間小額借貸模式”。聽起來有點拗口,不好理解,P2P平臺實質是上就是一個為民間借貸提供方便的中介,平臺為生產經營需要資金的需求方和有閒散資金想要投資的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是個人對個人的小額信貸信息中介服務平臺

P2P網貸平臺老闆跑路,投資人如何應對(上篇)

因為P2P平臺的頻繁暴雷,可能很多人會有一個疑問,P2P平臺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P2P平臺是合法的,暴雷的平臺絕大多數都是違規經營導致的。

我們國家在2006年就開始有P2P網貸平臺了,到了2012年左右,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才開始進入蓬勃發展期。大家可以看到,P2P網貸平臺除了不能存款,和銀行的某些經營很像,都是把錢借貸給有需要的客戶,所以國家對P2P平臺的業務範圍有著嚴格的限制。如平臺的性質只能是借貸信息中介;不能提供擔保和保本保息等信用中介服務;借貸雙方要在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個人賬戶,不能把錢存入平臺賬戶,不得搞資金池;不得自融、期限錯配以及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等。

這裡的有些概念比較複雜,瞭解一下就好。大家只要知道:第一P2P網貸平臺本身是合法的,是國家允許經營的,第二P2P網貸平臺出現問題,那基本上是經營中沒有依法合規所得導致

P2P平臺為什麼會暴雷?



P2P平臺到了2012年就開始進入了蓬勃發展期,但P2P網貸平臺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監管還不到位,所以到了2015年,開始頻繁出現問題。到了2016年2月,全國 P2P平臺總量為3944家,但問題平臺累計卻有1425家,問題平臺的事件類型分為停業、跑路、提現困難甚至公安機關介入調查等。到了2018年7月,僅7月一個月,全國就有 170 多家 P2P 平臺炸雷,涉案金額超過 8400 億元,受害者超過 11000 萬人次。


P2P網貸平臺老闆跑路,投資人如何應對(上篇)

我們先來看看暴雷是一個什麼概念,從網絡上大家可搜到暴雷的解釋是這樣的,一般指的是P2P平臺因為逾期兌付或經營不善問題,未能償付投資人本金利息,而出現的平臺停業、清盤、法人跑路、平臺失聯、倒閉等問題。

P2P平臺為什麼會暴雷,這可能是很多投資者的一個疑問,其實上一講我們已經談到了這個問題,P2P網貸平臺出現問題,那基本上是經營中沒有依法合規所得導致,只有極少數是因為經營不善出現問題。對投資者來講,風險最大的就是那些不依法合規經營的P2P網貸平臺,這一類平臺一旦出現問題暴雷,基本都會涉嫌違法犯罪,常常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

P2P平臺暴雷通常都會涉嫌非法集資類犯罪,非法集資這個詞很多人也都聽說過,知道是違法的,大家不知道的是刑法上並沒有非法集資這個罪名,但凡出現非法集資,多數都涉及兩個罪名,一個是集資詐騙罪,一個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網貸平臺頻繁暴雷,涉嫌犯罪的也多數是這兩個罪名。

P2P網貸平臺老闆跑路,投資人如何應對(上篇)

說到這裡我就說明一下,P2P網貸平臺涉及這兩個罪名都是如何表現的。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按照規定是指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內容比較多,大家不需要去記憶,其實歸納起來就是四個特徵,一是沒有經過依法批准吸收資金,二是公開宣傳,三是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四是通過高額回報來引誘投資者。

P2P平臺除了不能存款,某種程度上和銀行很像,存款這個業務只有銀行可以做,是要經過金融管理機構專門批准的。銀行呢,可以先收取儲戶的存款,有了足夠的資金,再去找需要資金的企業或者個人進行放貸;但是對於P2P平臺來說,只能先有需要借款的企業或個人,才能去找投資人進行投資,平臺是不能保存投資者的資金的,投資者的資金要放在第三方賬戶裡。說到這裡,大家可能就都清楚了,如果P2P平臺先吸收投資者資金,再去找借款人,就意味著是在從事銀行的存款業務,是屬於違法違規經營。這樣操作的風險是非常大的,因為平臺沒有銀行的雄厚資本,找不到借款人,平臺就無法兌付投資者的高額利息,從而資金鍊斷裂,最終暴雷就不可避免。按照法律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還有很多表現形式,我前面的講解只是其中表現最突出的一種,當這樣的行為具備了我們前面說的四個特徵時,觸犯了刑法的規定,就要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P2P網貸平臺老闆跑路,投資人如何應對(上篇)

2.集資詐騙:顧名思義,本質上就是一種詐騙行為,這一類平臺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為了詐騙。涉嫌集資詐騙的平臺常常會虛構投資項目,用高回報誘騙投資者,這一類平臺都有一些共性的特徵,比如平臺收到投資者的投資款後,並沒有用於平臺宣傳的投資項目,或者只將少量部分投資款用於了投資項目;大部分投資款通常都被用於個人揮霍,甚至用於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當投資者要求返還本息時,他們就用新投資者的本金來支付原先投資者的本息,拆東牆補西牆,暴雷自然不可避免。當平臺暴雷時,這類平臺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常常會攜帶集資款逃匿,或者抽逃轉移資金,或者通過隱匿、銷燬賬目,甚至通過清盤搞假破產、假倒閉等方式,逃避返還資金。

這一類平臺從表現形式上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平臺是非常像的,最大的區別是這類平臺的目的就是為了騙取投資人的財產,所以這一類平臺也最為可恨,刑法規定對這類行為判刑也比較重,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大家需要記住的是,第一,P2P平臺暴雷多數是違規違法經營導致的,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第二法律上沒有非法集資這個罪名,P2P平臺暴雷涉嫌犯罪的,多數會涉及兩個罪名,一個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個是集資詐騙罪;第三當平臺出現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跑路,抽逃轉移資金、隱匿銷燬賬目、假破產倒閉等任何一種情形發生,投資者都應採取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P2P平臺暴雷前後如何處置?



P2P網貸平臺的頻繁暴雷,已經使投資者認識到P2P是一個高風險的投資方式,想要通過P2P進行投資,就要在交易的最初做好充分準備。當P2P網貸平臺出現網站不能正常登錄、客服電話打不通,資金不能贖回或者不能按時到賬這些問題時,就應該提高警惕。不能等到平臺出了問題,甚至暴雷涉嫌非法集資了才去做維權的準備工作。

在進行P2P投資時,投資者可以注意收集保存一些和投資相關的資料信息,比如和平臺簽署的交易合同,支付、轉賬、交易的記錄,甚至和平臺客服的聊天記錄等等。這些資料和信息能夠反映出您投如資金的情況以及P2P平臺的經營狀況,都有助於您在平臺發生問題時進行維權工作,甚至可以作為證據提供給公安機關。

當P2P平臺有暴雷的徵兆或者已經暴雷時就需要您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一般來說,當平臺出現老闆跑路、實際控制人失聯等情況時就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了。如果平臺涉嫌自融等情況,這意味著平臺已經違法,當平臺出現逾期支付時也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有很多人建議投資者,當P2P平臺發生暴雷時,集體去公安機關報案,甚至去政府部門討說法,認為人多力量大,政府機關才會重視。這個道理沒有錯,當P2P暴雷時,投資者會本能的選擇抱團取暖,共同抵禦風險,但在具體操作時,還是要依法進行,否則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會給自身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P2P網貸平臺老闆跑路,投資人如何應對(上篇)

P2P平臺暴雷涉嫌的多數是非法集資類犯罪,這一類犯罪屬於涉眾型犯罪,涉及的投資者越多,金額越大,自然罪行越重,相關部門也會更加重視,但這並不是說要投資者要一起去公安機關報案甚至討說法,公安機關才會重視。這種做法處理不好,反而適得其反,甚至變成群體性事件。這個時候需要投資者做的是在平穩有序的前提下,推選出投資人代表,由投資人代表去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維權,必要時應聘請專業律師予以幫助解決。

說到報案,很多投資者都有顧慮,擔心自己一旦報案了,平臺的老闆被抓,自己的錢就更回不來了,甚至希望公安機關不要抓平臺的老闆,這樣老闆就會籌錢還款。這個想法應當說是有一定道理的,正規合法經營的P2P平臺是願意承擔責任的,即使因為經營不善出現問題,也會想辦法償還投資款。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哪些因為違規違法操作而暴雷的P2P平臺,例如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平臺,這種情況第一平臺老闆不願意承擔責任,第二這種情況的P2P平臺虧空巨大,根本無力償還投資款。問題更大的是那些以詐騙目的成立的平臺,這類平臺本身就是為了騙取投資人資金。當暴雷時,平臺老闆首選的就是跑路走人,這個時候您若還在猶豫是否報案,反而給平臺留下了足夠的時間去轉移資金,隱匿銷燬賬目。但凡平臺違規違法操作的,您要做的就是第一時間報警,別猶豫,若報警及時,公安機關凍結平臺賬戶,還有可能留住部分資金來返還投資者。

對於P2P網貸平臺這種高風險的投資方式,第一要在進行投資時收集準備投資相關的信息和資料,以備不時之需;第二P2P網貸平臺出現問題,在抱團取暖的同時,要依法維權,必要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第三平臺違法違規操作的,您要第一時間報警處理,才能挽救您的投資款。

以上就是本期內容,下期將由張宇鵬律師繼續為大家帶來P2P網貸平臺的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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