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財產保全可以限制被申請人對財產的處分,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更加完整地避免利害關係人因糾紛可能造成的損失,有效地保證執行工作效果。
為協助執行局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 攻堅戰,近日,石景山法院訴服辦副主任李軍與黨政軍緊急趕往山東省日照市某4S店,對41輛汽車辦理查封扣押手續,成功辦結41件訴前保全案件,為保證案件的順利執結打下基礎。
![助力解決執行難,石景山法院訴服辦異地查封扣押汽車41輛](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順利完成查封扣押工作,在執行局工作壓力大、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受執行局委託,8月14日,訴服辦李軍副主任與黨政軍同志一路風雨兼程驅車趕往750公里外的山東省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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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為保證此次查封扣押工作的順利進行,訴服辦兩位平均年齡52歲的老同志不顧路途勞累,首先前往日照市開發區法院請求異地協助執行,日照開發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立即協調人員、車輛,配合執行。
在當地法院法官配合下,兩位同志頂著高溫酷暑天氣,自當日14時直至21時完成了對40輛汽車的查封扣押工作;另有一輛汽車因當時未在現場,經與被申請人反覆做思想工作,被申請人同意於第二日將該車運至4S店,配合法院查封。
16日上午訴服辦兩位同志再次趕往4S店,最終圓滿完成此次查封扣押任務。
單絲不線、獨木難支,石景山法院將繼續強化外部聯動,加大內部協調,舉全院之力,確保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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