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5個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紅包,你都「拆開」了嗎?

近年來,國家針對中小微企業出臺了若干項稅收優惠扶持政策,隨著各項稅收新政的落地實施,切切實實幫助廣大小微企業減輕了稅費負擔,廣大中小微企業從企業經營成果中也能感受到國家送出的政策紅包。小編梳理了下,國家針對小微企業發了5個政策紅包,請問你享受全了嗎?

一、增值稅優惠

2017年10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財稅[2017]76號《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將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

原文: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提醒:該項政策僅僅針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這5個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紅包,你都“拆開”了嗎?

小微金融、小微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優惠

財稅〔2018〕77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18年7月16日,國稅總局發佈《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只要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不區分企業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均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提醒: 該項政策不僅僅針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也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

三、殘疾人保障金優惠

按照《殘疾人就業辦法》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 1.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 30 人以下(含30人)的企業,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 3 年內免徵保障金。

提醒:各單位可根據登記時間自行判定申報,並對申報的真實性負責。

四、印花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財稅〔2017〕77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提醒:

對於非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免徵印花稅。

五、房產稅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由於轉租者不是產權所有人,因此對轉租者取得的房產轉租收入不徵收房產稅。

提醒:

房產轉租,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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