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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和央企的普通員工,是不可能通過調動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目前,事業單位凡進必考,想通過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入,基本不可能。要想避過招考環節,只有通過“特殊人才引進”這種方式,問題是能夠達到特殊人才標準的,在企業都是中高層,是不可能跑事業單位拿幾千塊錢工資,從頭幹起的。
1、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到下屬企業兼職。為了加強國企央企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通過組織程序,可以到下屬企事業管理崗位任職,或者從事專業技術指導工作。事業單位到企業兼職、任職的,其原來事業單位的工作崗位保留,編制和人事保留,職級正常晉升,不受影響。兼職或者任職期滿,調回原單位工作,按其考核績效安排到原崗位或者更高級別崗位工作。如果願意在企業繼續工作,或者選擇自主擇業的,可以通過正式程序,辭職後脫離原單位,正式在企業任職,或者自主擇業。
2、國企央企的中級層次以上幹部,可以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和事業單位到企業任職一樣,國企央企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通過一定程序,可以調整到事業單位工作。除了在企業兼職任職的事業單位幹部回原單位或者其他單位任職以外,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如果需要,通過考核也可以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企業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其條件過於苛刻,而且工作環境影響,可行性不強,通過調動到事業單位就業的企業中層以上幹部,其比例非常低。
真寧腔調
國企中層以上幹部可以調任事業單位。
首先要明確編制、明確身份,身份是否幹部編制,要有進編身份證明和進編登記卡明確編制。
其次要明確職務層次。調任事業單位有要求的,各個單位要求不同。必須明確是國企中層幹部職務,有幹部任免審批登記表明確職務層次。
再其次不同層次級別的事業單位要求不同。這涉及資金款項來源。有些事業單位是中央直屬,有些是省屬事業單位,有些是市屬事業單位。不同層次事業單位招考形式不同,資金渠道不同,對人員進編要求不同。省屬以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同國考省考公務員了,國企中層幹部起碼要處級以上不限身份交流層次高的事業單位。處級以下國企幹部要交流層次高一級的中央直屬、省屬事業單位必須要考試考核才能進去的。
最後國企要調任事業單位必須要有空編,符合調任要求必須人社局出調令通知,否則其它形式調任層次高一級事業單位是違反組織人事規定的。
國企不是中層幹部要調任高一級別事業單位必須通過公開招聘的,因為你的編制和資金款項渠道不同,你調過去就擠佔了上級核定編制數,侵佔了其它事業幹部利益。同樣的市縣招聘事業幹部要調任機關必須達到一定的職務才有資格調任。因為行政事業單位編制是上級審批核定後統分統招統考進編的,行政事業編也不同的,公務員和市縣招聘事業幹部資金款項渠道不同,前者是國家財政,後者地方財政。進編統招統考統分都到人頭的,有進編通知的。要調層次高一級機關事業單位必須明確身份編制和職務層次,接收單位還要有空編,調任人員必須符合機關事業單位空編要求。
全國幹部專項審核要求企事業中層幹部和機關幹部就是這個意思。企事業單位中層幹部職務層次等同機關一般幹部,但企事業單位一般幹部是不能等同機關一般幹部的。不要把行政機關一般幹部等同企事業一般幹部,隨意交流、調任、轉任。這個涉及人員招錄編制和資金款項來源,公務員都是國家財政撥款,事業編要看層次了,不同層次的事業編資金款項不同,地方招錄的地方資金劃撥不能等同國家財政撥款。這就是管理有嚴格要求的內在原因。
在中國人情社會不太注重人事規則和組織制度的,任何事都沒絕對教條的。我以規則和制度答覆你,生活中可能人情關係替代規則制度。
謝謝。我可能太死板教條不能如你所願。
一朵浪花17
可以的。作為國有資產管理者要有一定的級別才能調動或提升到事業單位或政府機構。比如市國資委的處長可以任職國資委直屬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反之亦然。國有企業的管理者成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例子如,生產經營農產品的國企管理者可以調任或提拔到同級別或高一級的供銷社任職。
國企一般工作人員,希望到事業單位或政府部門工作的,途徑只有通過統招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