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 源头提升案件质量

10月2日,南岔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南岔区院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由侦查监督科干警负责展开引导侦查和取证工作,对该案在侦查方向和固定、完善相关原始证据方面进行引导侦查,通过参与现场勘验等一系列活动,实现对整个案件取证过程的全程监督。

「法治建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 源头提升案件质量

提前介入是什么?

提前介入是指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报请逮捕前或者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前,应侦查机关邀请或者认为有必要时,派员介入侦查,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制度。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做什么?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案件涉嫌的罪名、证据的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及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

●了解和掌握案件的情况及涉案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情况,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准备,提高诉讼效率。

●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侦查活动依法、及时进行。

「法治建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 源头提升案件质量

近年来

南岔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对多起重大、敏感、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合法收集和保全证据, 积极从源头上打牢案件证据体系,进而有效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确保案件整体质量。(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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