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秸稈找個「出口」

紫微

還記得幾年前,每到秋收季節,各地“狼煙”四起,甚至逼得有些城市機場的飛機都無法起降。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各地都將如何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問題列為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並且每年都會下發專門的通知,要求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處罰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應該說,重典之下,秸稈露天焚燒也算得到了一定控制。但是我們也得承認,這些成果的背後,卻是人、財、物的大量消耗,有些鄉鎮和村莊為了不讓農民露天焚燒秸稈甚至自己出錢向農民收購秸稈,其實,這也不是一個長久的辦法。如何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嚴防死守只是治標之策,而給秸稈找一個科學合理的“出口”,才能達到標本兼治。

最近,我研究了一下各地關於做好秸稈露天禁燒的通知,發現很多通知都把“加大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力度,加強對秋季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扶持”等內容放在了通知的前半部分,隨後才是嚴格落實禁燒責任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由此可見,加大對秸稈的綜合利用、為秸稈找一個合理的“出口”,才是秸稈禁燒最重要的工作,是解決秸稈焚燒問題的“本”,而嚴防死守、教育處罰只是禁燒的手段,是解決問題的“末”。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在秸稈綜合利用這個“本”上確實做了不少工作,也找到了一些比較好的處理秸稈的項目。比如前一段《綏化日報》推出的系列綜合報道《綏化生物質發酵技術讓秸稈變肥還田》《秸稈生物還田有望終結秸稈焚燒汙染》。這個項目的好處還在於,不需要政府的任何投入,還能為農民和企業增收。如果此項目和技術得到推廣,就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秸稈問題,同時還能有效改良持續退化的土壤。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一項目目前還沒有達到讓各地政府部門和大部分農民認知和動心的程度,還需要大力度的宣傳和推介。我建議可由政府部門牽頭幫助相關的企業做試點,這樣的示範效果可能會更好。

當然,秸稈綜合利用並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它涉及到諸多方面,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但對於各級政府而言,與其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來年年嚴防死守,在“末”上耗費精力,不如將這些資源用於秸稈還田技術的改進以及對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的扶持上。秸稈有了科學合理的“出口”,“廢物”變成了資源,秸稈對農民來說就是一筆潛在的收入,誰還捨得一把火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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