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秸秆找个“出口”

紫微

还记得几年前,每到秋收季节,各地“狼烟”四起,甚至逼得有些城市机场的飞机都无法起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各地都将如何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列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且每年都会下发专门的通知,要求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应该说,重典之下,秸秆露天焚烧也算得到了一定控制。但是我们也得承认,这些成果的背后,却是人、财、物的大量消耗,有些乡镇和村庄为了不让农民露天焚烧秸秆甚至自己出钱向农民收购秸秆,其实,这也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如何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严防死守只是治标之策,而给秸秆找一个科学合理的“出口”,才能达到标本兼治。

最近,我研究了一下各地关于做好秸秆露天禁烧的通知,发现很多通知都把“加大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强对秋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等内容放在了通知的前半部分,随后才是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加大对秸秆的综合利用、为秸秆找一个合理的“出口”,才是秸秆禁烧最重要的工作,是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本”,而严防死守、教育处罚只是禁烧的手段,是解决问题的“末”。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秸秆综合利用这个“本”上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也找到了一些比较好的处理秸秆的项目。比如前一段《绥化日报》推出的系列综合报道《绥化生物质发酵技术让秸秆变肥还田》《秸秆生物还田有望终结秸秆焚烧污染》。这个项目的好处还在于,不需要政府的任何投入,还能为农民和企业增收。如果此项目和技术得到推广,就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问题,同时还能有效改良持续退化的土壤。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项目目前还没有达到让各地政府部门和大部分农民认知和动心的程度,还需要大力度的宣传和推介。我建议可由政府部门牵头帮助相关的企业做试点,这样的示范效果可能会更好。

当然,秸秆综合利用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涉及到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对于各级政府而言,与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年年严防死守,在“末”上耗费精力,不如将这些资源用于秸秆还田技术的改进以及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扶持上。秸秆有了科学合理的“出口”,“废物”变成了资源,秸秆对农民来说就是一笔潜在的收入,谁还舍得一把火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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