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不仅医闹还袭警 元宝山警方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

赤峰反邪 今天

2018年9月24日15时许,吴某某带侄子到元宝山某医院治疗手部划伤,由于没有找到主治医生,吴某某将护士办公室的门踹坏,将一名怀孕女护士吓坏住院治疗。在云杉路派出所民警处置该警情过程中,吴某某辱骂出警民警,拿凳子砸护士站的桌子,民警上前制止,男子抓住民警的衣领,抢夺执法记录仪,并用拳头殴打民警嘴部,致使其嘴部受伤。

「警法」不仅医闹还袭警 元宝山警方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

(监控画面)

案件发生后,元宝山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立即启动维权程序,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和元宝山派出所联合查办维权案件,经过调阅出警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和医院监控视频,确定民警属于正常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学点儿法律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丨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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