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判刑入獄期間,還能繼續交納養老保險嗎?

黃先生諮詢:1999年以前交的社保,1999年以後入獄17年。現在想在交社保可不可以。

記者從社保部門瞭解到: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四條規定:“繳費個人被勞動教養或判處有期徒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予以保留,並不間斷計息。被勞動教養或判處有期徒刑之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予以承認。在職參保人員如果服刑(包括緩刑、監外執行),應該及時向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報告情況,暫停繳費,待到服刑期滿可以接續養老保險。” 出獄之後想接續養老保險,首先要到戶口所在區檔案代理機構辦理續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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