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組:寧夏經信委以環保「背鍋」 試圖推脫髮展責任 影響十分惡劣

新京報快訊(記者鄧琦 實習生張金磊)中央環保督察組今日正式向寧夏反饋“回頭看”以及專項督察意見,並同步發佈了兩個典型案例。

“回頭看”發現,2017年9月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多次向自治區政府彙報稱,環境保護督察、重汙染天氣應對、錯峰生產等工作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將生態環境保護視作經濟增長的負擔,將發展與保護對立起來,與中央要求背道而馳。

將醫藥行業增加值下降歸結為“受環保督察影響”

自2017年9月起,自治區經信委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情況時,多次將醫藥行業增加值下降歸結為“受環境保護督察影響”。但督察發現,寧夏自治區一些醫藥企業環境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十分強烈,本應被嚴肅查處,徹底整改,但是自治區經信委仍為其停產整治找理由。永寧縣泰瑞、啟元等製藥企業異味擾民問題在2016年就被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重點督辦,直至此次“回頭看”仍未整改到位。

2017年11月,為落實採暖期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自治區經信委和環境保護廳聯合印發《關於2017—2018年採暖期部分工業行業開展錯峰生產的通知》,但是僅僅過去40天,經信委就向自治區政府彙報稱,2018年一季度若是繼續執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措施,將嚴重影響全年工業增長目標完成。將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視作影響工業增長的“攔路虎”,致使多次被通報的太沙工業園區綠源恆活性炭有限公司等未完成環保整治的企業趁機復工。

數據核算嚴重不實

督察組通報,2018年6月15日,經信委在自治區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再次彙報指出:全區因環境保護整治停產、限產企業106戶,影響全區增速4個百分點。

經查,經信委提出的全區因環境保護整治停限產企業106戶,減少產值50億元以上等數據,僅是通過各種渠道簡單調度獲得,未深入企業核實相關情況。106戶停限產企業中,實際有52戶受市場波動原因造成,其餘54戶企業雖然有因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而停產限產的原因,但經進一步核實,主要還是市場原因造成的。如,被經信委列入環保治理停產名單中的寧夏光華活性炭有限公司賀蘭活性炭廠2018年1至5月均正常生產,工業總產值為2317.6萬元;被列入環保限產的銀川兄弟彩興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1至4月工業總產值13024萬元,同比下降1439萬元,但是企業稱是由於市場價格原因,而非環保限產原因。

督察組認為,自治區經信委承擔研究擬訂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等職能職責,卻將環保整治視作全區經濟增速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對立,重發展輕保護的思想嚴重,特別是通過環保“背鍋”,試圖推脫自身責任、干擾政府決策,影響十分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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