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式的“降价维权”值得同情吗?

donglei1097


开宗明义:不值得同情,法律是公民的底线,违法必惩,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情,就是对遵纪守法者的嘲弄。(官商勾结玩弄法律的个案另当别论)

首先,商品房本身的价值很低,影响其价格的是所在地的土地价格和产品的需求量。购买的时候就应该很清楚,你买的东西本来就不值钱,不过是买的人多了,你自己冲动了,你应该为自己的冲动买单,为自己的愚蠢买单。

其次,房子是用来住的,本人93年买的房,现在涨了20倍,对我来说有意义吗?没有!现在就是下跌50%,同样没有影响我的生活,反正都是住。

第三,“房闹”的主体其实是炒房客,应该是打击的对象,而不是同情的对象。对于货币拆迁的拆迁户来说,房价下跌是好事,你拆迁的时候是高房价的环境下拆迁,现在房价跌了,你赚了。改善型刚需购买者也一样,你卖的旧房子赚了。你不可能是出身在大街上的无房户吧?那你买什么商品房啊?申请公租房啊!每年十几块钱一平方的房租,跟购买商品房钱的利息都没有可比性。

第四,有一种“房闹”个人认为不是无赖式维权,就是房价跌破首付或房产烂尾或重大自然灾害,银行收房还要购房者偿还房贷,这是银行的霸王条款,银行发放贷款的目的是盈利,应该对抵押物进行风控,而不是转嫁风险。这个是个特例,我还没有经历过。

第五,充分理智的认清土地供应方,开发商,银行,炒房客的真正面目,不要人云亦云,企图火中取栗,自己做了接盘侠,还要为凶手鸣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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