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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