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导组到沂水县督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0月16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带领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督查组一行5人,到沂水县督导检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山东省农业厅二级巡视员于永德,临沂市政府副市长郑连胜,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陈建光,临沂市农业局局长鞠艳峰,沂水县县委书记薛峰,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何法江等参加督查。

督查组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沂城街道西朱家庄社区、龙家圈街道龙家圈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在现场,督察组认真观看了两个社区的工作情况展示,详细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介绍,仔细查阅了社区产权改革的工作档案,并对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在随后召开的专题座谈会,赵阳对临沂市和沂水县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采取的扎实有效地做法给予肯定。他指出,沂水县之所以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与沂水县紧紧围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的的深入抓改革;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尤其是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工作的态度;与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创新改革的有效做法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环节中创设的五项机制,不仅全面,而且管用,沂水县工作扎实有效,改革成果显著,堪称全国楷模。

赵阳强调,沂水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宣传推广现阶段积累的经验做法,巩固完善改革成果,为全国面上工作出经验、做表率。要继续攻坚克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提升产权数据运用效率,进一步巩固产权成果,为乡村振兴做好服务和保障。

省农业厅二级巡视员于永德指出,此次中央督导组的督查,给予我们莫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扩大宣传,发挥好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把改革工作推向深入、推向新阶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扩大改革成果,将改革成果最大化。

市政府副市长郑连胜作表态发言,他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具有广泛的经济和政治意义,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尊重历史、尊重现实,把握关键环节,结合农村实际,做好改革工作,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要加强基层经管队伍建设,管好村集体资产;要充分利用改革成果,以改革促振兴,发挥制度优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市农业局局长鞠艳峰汇报了临沂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临沂市于2016年10月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2月,在两轮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全面推开,计划今年年底前不低于80%的村完成改革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工作中紧紧围绕“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目标,牢牢把握“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谋划、积极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县委书记薛峰汇报了沂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工作中,沂水县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首要改革工程和头号民生实事,创新制定“三段十二步”工作法,明确改革流程和标准要求。同时,以档案促规范,实行县乡村“三级留档”“同步留档”的档案管理模式。创新实施以资产清查、债权清收、债务清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三清模式”,全面夯实改革基础。创设“研判建议”“沟通反馈”“实名票决”“落空追认”“多占退出”五项机制,确保身份确认应确尽确和公平公正。探索小微项目进村居、乡村旅游、开发边角经济等集体增收“十法”,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下一步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权能拓展,健全县乡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有效治理机制、经营机制和监督机制,消除矛盾因素,持续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会上,沂水县农业局负责同志还就全县产权制度改革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汇报说明,沂水县院东头镇桃棵子村党支部书记汇报了该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沂水县已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工作,共清查核实资产21.96亿元,资源203.6万亩,量化经营性资产3.4亿元、经营性资源35.9万亩,确认成员104.6万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1216个,在临沂市率先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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