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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湖南湘潭公路橋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湘潭公路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湘潭雲帆勞務有限公司、湘潭萬馬貿易有限公司合併重整一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會議採取網絡會議+現場會議的形式召開,400多位債權人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以網絡方式參會,通過網絡平臺實時觀看會議現場直播視頻,聽取管理人的破產管理工作報告,審議重整計劃草案,選舉債權人委員會成員,近20位大額債權人參加現場會議。這是湘潭中院首次運用網絡會議形式召開企業破產債權人會議,也是湖南省法院系統第二例網絡債權人會議。

湖南湘潭公路橋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系湖南省內知名的路橋施工企業,1956年經原湘潭市公路局發起設立,2007年經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完成民營化股份制改制,註冊資本金30900萬元,具備公路工程總承包一級、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一級、橋樑工程專業承包一級、隧道工程專業承包一級等多項專業施工資質。歷年來承接了國道318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國道351 蘆山連接線、樂雅高速公路、武靖高速公路等數十個國家和省重點工程項目的施工。2017年1月16日,湖南湘潭公路橋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因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由債權人向湘潭中院申請破產。鑑於湖南湘潭公路橋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具備路橋建設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具有挽救價值,2017年4月20日,湘潭中院裁定對湖南湘潭公路橋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和下屬子公司重整,由湖南湘牽律師事務所作為管理人負責企業重整事務。

本次債權人會議,審議的主要事項為重整計劃草案。在重整計劃草案制訂後至會議召開前,管理人已就重整計劃草案與全部債權人進行了充分的意見交換和溝通,大部分債權人已對重整計劃草案的審議表明了態度。基此,考慮到參會的債權人人數眾多,為節約會議成本,緩解大型會議的安保壓力,經管理人建議,湘潭中院決定採取網絡會議+現場會議的形式召開本次債權人會議,通過管理人積極聯繫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的相關運營單位,在短短兩週內完成了會議準備和演練工作。

9月21日上午9時30分,債權人會議網絡直播平臺開放,本案債權人通過破產信息網發佈的通知短信和驗證密碼,登陸系統,會議系統裡清晰輸出了現場審判人員、管理人和債權人的開會場面,債權人遠程觀看了債權人會議的完整實時動態,並積極參與債權人發問、方案表決等會議環節,整場會議平穩、有序。

湘潭中院結合審判職能,積極推行“四責四諾”,並以全國破產審判工作改革為契機,勇於借鑑信息化方式創新破產審判模式,在保證傳統現場債權人會議各項會議功能的順利實現外,大大節省了當事人成本和司法資源,增強了債權人會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給湘潭地區乃至湖南省內的破產審判工作樹立了良好的法律創新示範效應,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以人為本的價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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