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起訴階段應準備材料清單

民事訴訟起訴階段應準備材料清單


1、起訴狀原件

【數量:被告人數+1份;起訴人處由原告簽字並捺印】

2、當事人(本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1)當事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等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複印件;

如果為經常居住地,則應提交:由居(村)委會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證明當事人從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本院轄區,已居住滿一年。

(2)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②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註冊登記查詢證明

關於法人的信息查詢可前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也可以通過相關APP查詢,比如“企查查”等。

3.當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提交材料

(1)委託人身份證、戶口本等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複印件

授權委託書,請務必註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

(3)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a律師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師事務所出庭函原件

②經核對的執業證複印件

b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②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或出庭函原件

c近親屬或監護人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戶口簿、結婚證、收養證明、出生證明、人事檔案、生效裁判文書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近親屬是指與當事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係以及其他具有撫養、贍養關係的親屬。其中“近姻親”是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d員工代理其所在單位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蓋單位公章的員工證明書原件、勞動合同原件、工資支付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上崗證或工作證、等證明材料,足以證實被委託人與其存在合法、真實、持續的勞動人事關係。

【與當事人不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法律顧問、與當事人簽訂僅以特定訴訟活動為工作內容的勞動合同的人員等,不能作為當事人的工作人員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②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e公民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人民法院查明或者對方當事人證明被推薦人與當事人存在有償法律服務關係的,則不允許其作為代理人參加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此情況通報給推薦人。】

③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I.社會團體屬於依法登記設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記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II.被代理人屬於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於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III.代理事務屬於該社會團體章程載明的業務範圍;IIII.被推薦的公民是該社會團體的負責人或者與該社會團體有合法勞動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

有關社區、單位和社會團體出具的推薦書應當載明所涉案件、當事人與推薦人的關係、被推薦人與當事人及推薦人的關係、推薦理由等內容。並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有關社區、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印章。

4. 證據

(同時填寫證據材料清單,並詳細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稱、頁數及份數,並在備註欄註明各項材料是原件或複印件及證明目的)

書證用A4紙單面複印並整理成冊,份數為被告人數+1份;

錄音資料應提交錄音備份文件,同時提交錄音文字材料;視頻資料應提交備份視頻。

電子數據包括: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微信、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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