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人请监督!菏泽城区这10家企业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须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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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人请监督!菏泽城区这10家企业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须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10月18日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

《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md2018第08号)》

经持证企业申请

菏泽10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

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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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

《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md2018第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和《菏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持证企业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以下10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须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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