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240萬輛電動自行車怎麼管?各行業代表各抒己見

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南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據統計,南寧市區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量已超過240萬輛,目前還在以平均每天上牌1700輛的速度增長。昨日,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就《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召開徵求意見會,與會人員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通行、停放及充電等問題提出了不同的意見。

行駛證怎麼設置有效期

徵求意見稿對電動自行車行駛證有效期限定給出兩個方案。

對此,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學專家廖原認為,行駛證代表許可車輛在公用道路上行駛的資格,電動自行車有特定的使用壽命,不可能無限期使用,設置有效期是合理的。

廣西民族大學法學專家張春林認為,徵求意見稿關於電動自行車行駛證的規定具有合法性。但是在操作性方面,由於涉及面比較廣,建議授權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進一步加強管理。

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投訴管理辦公室主任潘松球提出不同意見。他認為,目前的法律法規對非機動車和屬於機動車輛的摩托車行駛證有效期均未做規定,按規範生產和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車輛較輕,車速較慢,對於遵守交通規則的市民來說,安全是有保證的,所以不應設置行駛證有效期。

超標車過渡期多久合適

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按照新發布的國家標準由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對此,徵求意見稿中,對徵求意見稿實施前已購置了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擬實行過渡管理,過渡期為3年,期滿不得上路。

“過渡期以2年為宜”,廣西科豪律師事務所李桂玲認為,因為在徵求意見稿之前,電動自行車在上牌登記後已經有一個過渡期了,而且考慮到南寧市管理能力及交通設施情況,大多數道路缺失非機動車道和人行車道,安全隱患大。

潘松球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多數是由於廠家原來生產就是超標車,如重量超標、電池功率超標等,也有少數是由於市民購買後改裝情況存在,從目前市民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情況看,電動自行車使用5年後基本報廢,就是能行駛也存在安全隱患。因此,他建議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限5年為宜。

停放和充電怎樣才安全

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不恰當,往往會引起消防安全事故。

李桂玲提出,小區、開發商或者業主在考慮成本的時候是不關心充電裝置後續問題的,而很多企業為了提高銷量搶佔市場,願意免費安裝充電裝置和解決後續問題,所以建議在徵求意見稿里加入鼓勵企業這一行為的條款。

企業代表張嶽認為,應明確新建小區的非機動車停車場面積比例,方便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秩序管理。 (記者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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