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18年9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8-071)。公司拟于 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10月16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9月18日)及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9月18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二、2018 年10月16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469,686,68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为 1,391,070,330 股,上述计算比例为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持股数量占无限售流通股份总数的比例。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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