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丨消除“管理制度”的四个重大误解!

导读:提起“管理制度”,人们脑中大多会浮现出公平合理、标准规范、普遍适用等因素,但我们如果片面强调这些因素,就有可能在制度设计中迷失真正的方向。下面我们详细讲解一下管理制度的那些“误”,大家不妨看看自己的管理制度是否也有这些问题呢?

大家习惯的说法,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是建设标准规范的制度,是制定普遍适用的制度,是订立公平合理的制度,但是这些真的是正确的吗?

如果片面强调这些因素,就有可能在制度设计中迷失真正的方向,稍不注意,就会被带到沟里去。下面我们详细讲解一下管理制度的那些“误”!


制度设计丨消除“管理制度”的四个重大误解!



误解1: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中,制度出现问题,就一定是有漏洞;制度有漏洞,就一定会有人钻空子;有人钻空子,就一定要去堵漏洞。正是抱着这套逻辑,一些政策建议报告到末了都会轻飘飘地来那么一句:“要完善和健全××制度”。

但也正是在这种思维的误导下,许多的制度制定者,总是一味地在制度完备上下功夫,一味地在细枝末节上做文章,幻想制定出“尽善尽美、无懈可击”的完美制度,结果反而陷入一个怪圈:制度规定越全,防线拉得越长,就会出现更多的漏洞;“打补丁”吧,接下来又要“给补丁打补丁”,缝隙更多,漏洞更多。

国内许多法律即是如此,为求周详和完备,不断地出台“司法解释”和“补充规定”,然后再“给司法解释作司法解释”,“给补充规定作补充规定”,最后不得不推倒重来,而且重来还是这番景象。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是有漏洞的,但有漏洞不可怕,因为人们遵守不遵守制度,其核心要义并不在于制度多么完美,而在于遵守制度和违反制度的利益比较。


制度设计丨消除“管理制度”的四个重大误解!



如果遵守制度的收益大于违反制度的所得,人们自然会以遵守制度为念,即使制度有再多的罅隙、裂缝、漏洞,也不愿意钻了;反之,如果违规所得大于遵纪收益,即使制度再健全,时间一长,也会被“拱”得千疮百孔。

所以那些“扎高、扎紧、扎密制度的篱笆”之类的宏论,虽然听上去很好很强大,但其实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表面功夫。

误解2: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

昇晟公司下面有两个分厂,产品、规模、生产条件等都大致相仿,陈总的疑问是:“一分厂的管理制度,能不能直接复制到二分厂?”戴老师反问:“一分厂的员工,能同时在二分厂上班吗?

员工群体不同,利益诉求不同,行为习惯不同,人际关系也是鲜活的、各具特点的,怎么可以简单复制呢?

制度如衣,量体裁衣,有些衣服别人可以穿,有些不能,有些制度可以被复制,有些不能。陈总听了,深以为然。

许多企业管理者的思维,仍然停留在工业化流水线大生产时代,将标准化的生产方式移植到管理中,将所谓的“国际通行管理标准”当做规范,试图用一种管理模式一统天下,许多企业被迫削足适履,邯郸学步,疼且不说,连日常走路都不会了,好心办坏事,适得其反。


制度设计丨消除“管理制度”的四个重大误解!



曾经风行一时的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口口声声反对形式主义, 但在多数企业的实践中都沦为“穷折腾”的形式主义,甚至是花点钱就能搞掂的玩意儿,这种前车之鉴,难道还不值得我们警醒吗?

误解3:普遍适用的管理制度

制度的普遍适用,包括时间上的普遍适用——亘古不变的制度,空间上的普遍适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和管理对象上的普遍适用——包打天下的制度。问题是:这样的管理制度,世上有吗?

世界上有没有一劳永逸、亘古不变的管理制度?回答是:没有!

制度调整的对象,是企业内部鲜活的关系,关系发展到哪里,制度便大体跟进到哪里,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是变,各种关系每天都在发生着微小的起伏变化,日积月累,积少成多,聚波成澜,因而管理制度也要与时俱进,适时进行立、改、废,这一过程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世界上有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管理制度?回答是:没有!制度不是上帝事先为人类准备好的社会契约、格式合同,而是根植于一定的社会土壤和特定的社会人群,随国情企情、本地文化、组织目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变化而变化,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各具特色,各具风采。


制度设计丨消除“管理制度”的四个重大误解!



从这一时间、这一地点、这一环境、这一组织提取出来的管理制度,不一定适用于那一时间、那一地点,那一环境、那一组织,管理制度只能从当时当地的企业实际出发,量体裁衣、量身订做。

管理制度能不能包治百病、包打天下?回答是:不能!制度不是万能的,也覆盖不了管理的全部,管天管地,管不了别人睡觉打呼噜。

管理制度针对的对象和作用的范围都是有限的,正如公司可以明令禁止内部员工之间谈恋爱,却无法阻止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慕情。

因此,制度管理方式不是唯一的,要给其他管理方式留出空白、留出余地,有的地方用“法治”,有的地方用“人治”。

一些初创的小企业,希望一开始就搭好规范的架子,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个阶段,解决管理问题,“人治”比“法治”更高效、更经济。

误解4:公平合理的管理制度

公平合理既不是管理制度设计首要考虑的因素,也不是管理制度设计必须遵守的“天条”,尽管这会让许多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首先,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公平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有目的性和倾向性,譬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貌似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但实际对谁更有利,一个穷光蛋还是一个亿万富翁?答案不言自明。

其次,规则公平,程序民主,并不能保证结果公平。


制度设计丨消除“管理制度”的四个重大误解!



制度设计既可以做到程序正义、实体不正义,也能做到形式公平、结果不公平,就看事先如何巧妙构设。因而对于程序公平合理,崇敬但不必崇拜。

总结:"可以自动执行"才是管理制度设计的中心任务,健全、规范、普适、公平等等因素当然要考虑,但都是围绕中心任务展开的,以确保‘自动执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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