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法院:積極運用「楓橋經驗」調解 創建三治融合鄉村調解經驗

55年前,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通過發動和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堅持矛盾不上交,創造了著名的“楓橋經驗”,毛澤東同志對這一經驗做出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現如今,只要有調解可能的,都要儘可能的進行調解,這也是漢濱區人民法院吉河法庭積極倡導的一種新時期調解理念。近年來,漢濱區人民法院

吉河法庭結合黨的十九大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鄉村治理體系,注重引入鄉賢村賢和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庭前庭中庭後全程調解,從而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減少當事人之間矛盾對抗,減輕群眾訴累,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發生,取得較好成效。2018年1-10月,該庭民商事案件成功調解(和解)糾紛63起,消除糾紛隱患21起,化解了大批矛盾糾紛,維護了轄區社會的和諧穩定。

“您讓我們少走許多彎路,這樣調解解決,我們雙方都很滿意……謝謝您”。10月17日上午,漢濱區人民法院吉河法庭成功調解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後,原告梁某、被告柯某和被告白河某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對承辦法官說。這是吉河法庭庭前庭中庭後全程調解的一個縮影,像這樣的案例還有許多……。

開庭前現場調解 當事人登門致謝

8月28日一大早,只見一個人火急火燎地來到法庭,看到法官後便迎上來握著他們的手說:“感謝你們,各位法官,作為一名老村組幹部,你們讓我感受到法律就在我們身邊,人民法官就在我跟前”。經瞭解這是一起因相鄰權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和健康權糾紛案件的當事人程某的丈夫,在糾紛解決好後,專程從外地趕回來向法庭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2018年8月初,法庭受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和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經過辦案人初步瞭解案情,這兩起案件都是因相鄰關係引起的。被告李某於2016年自家住宅建了一個小型養豬場,但養殖場無糞便排放設施,借山勢懸崖便利,將糞便全部排放到原告程某的桂花樹林地裡,導致林地淤積、腐蝕,原告未通過正當渠道解決,直接設置路障將被告出入便道阻擋,導致一語不合雙方就大大出手,雙方均不同程度受傷的事實。案件經派出所立案調查、調解多次未果,法庭立案後本著“鄰里之間無小事”的原則,邀請當地村組幹部和人民陪審員,通知雙方當事人去勘查現場,逐步給雙方分別做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趁熱打鐵分別調解,最後案件成功調解,原告同意將兩案撤訴,雙方均邀請法官在其家中吃晌午飯,書記員笑著回答:“只要事情解決了,歡迎你們到法庭嚐嚐我們的手藝。”就這樣他們又結兩案,雖然飢腸轆轆但心中無比高興!

漢濱法院:積極運用“楓橋經驗”調解 創建三治融合鄉村調解經驗

庭審時釋法調解 當事人滿意露笑顏

10月9日上午,吉河法庭三樓審判庭,隨著“砰”的一聲法槌敲響,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董某和陳某在經歷了開庭審理後,各自怒氣衝衝的簽完字準備退庭。細心的陪審員發現原、被告14歲的兒子旁聽案件後在默默的流眼淚,承辦法官和兩位陪審員心有靈犀的把雙方當事人分開做工作,一個在頂樓陽臺、一個在審判庭,一個小時過去了,慢慢的發現媽媽拉著兒子的手也滿臉淚痕。這時合議庭成員不由自主的互換調解對象,從孩子撫養、家庭環境等幾方面給孩子父親講明道理,最後孩子父親失聲淚下,案件由離婚開始向調解和好方面轉化。最終原被告雙方調解和好,看著一家三口手拉著手遠去的背陰,審判人員才長舒了一口氣,為挽救了一個即將破碎的家庭而感到欣慰。

漢濱法院:積極運用“楓橋經驗”調解 創建三治融合鄉村調解經驗

開庭後情理調解 特殊錦旗送法庭

10月16日上午9點,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鄧某給法庭送來錦旗,連聲向辦案法官表示感謝,稱讚吉河法庭真正做到了司法為民。從錦旗上“廉潔高效,公正執法”的內容中我們不難悟出其中原由。

致謝人中的原告鄧某與被告魏某本是朋友。七年前,被告魏某為做生意向原告鄧某借款10萬元,幾年來魏某付了部分款項後生意虧損無力償還債務,原告便向法院起訴。魏某收到吉河法庭的應訴通知書後,心理既矛盾又著急,原因是其借別人的車發生車禍,花費了大量的醫療費,更加不巧的是魏某在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期間又正好遇上老母親病重臥床不起,魏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魏某心想這件案子你愛告就告吧…… 。

摸清癥結,從源頭上解決矛盾紛爭。開庭時,辦案法官認真核實原告起訴的訴求及相關證據,被告魏某也提供了已付款2萬元的證據,原告鄧某承認付款事實,雙方確認欠款數額是8萬元而不是10萬元。雙方對欠款事實沒有異議後,承辦法官向原告方說出了被告的困境,讓雙方當事人權衡利弊得失,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都做出了讓步並達成了調解協議,魏某在開庭結束的當天即向親戚朋友借了4萬元還給鄧某,餘下的欠款將分期還清。調解協議達成後,原告鄧某稱:七年的欠款,如果不是承辦法官的調解,就不可能有魏某現在的履行,我現在既拿回了部分欠款,也贏回了魏某這個朋友。

案件的成功調解,使當事人雙方都很滿意,這面錦旗,既反映了原告鄧某和被告魏某對案件調解結果的滿意,也表達了雙方對承辦法官及參與調解的審判人員的感謝和尊敬……

今年以來,該院吉河法庭緊密圍繞“改作風、提素質、樹形象”紀律作風教育活動,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在誠懇走訪徵求轄區代表委員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結合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鄉村治理體系,注重引入鄉賢村賢和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庭前庭中庭後全程調解的優勢,加大巡迴審理和調解力度,有力的將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相互聯動,為轄區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來源:漢濱法院 作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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