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莱芜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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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经普办[2018]12 号

关于印发《莱芜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鲁

经普办字【2018】17 号和莱经普办字【2018】11 号精神,

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莱芜市第四次经

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莱芜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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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莱芜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在我市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的决胜期、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关键期,为

全面摸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家底"进行的一次重大市情

市力调查,是我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次

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对反映我市五年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进展和经济发展动能转换新成效,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涉及面广,需要各级

机关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支持配合;做好经济普查

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和组织动员,使经济普查工

作家喻户晓,确保普查顺利实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传普查意义。要将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作

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让全市上下特别是普查对象全面了

解经济普查是对我市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的全面"体检",是

反映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人民五年来发展成就的重大调查,

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加快我市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

实现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正面

宣传积极引导,凝聚广大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的认同感,提

高普查对象参与普查的自豪感,增强广大普查对象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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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宣传普查内容。要根据经济普查范围的规定,

让全社会知晓全部第二、第三产业是这次普查的对象,需要

按照普查要求参与并完成有关普查任务。要简洁直观地宣传

第四次经济普查重点内容、组织方式、技术运用及时间安排,

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对象了解普查的主要指标、

基本流程和重点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普查、支持普查、配

合普查。

(三)突出宣传典型经验。要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宣传各区、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特

别是要注重宣传基层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人

物、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源动力,为

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四)突出宣传依法普查。既要从正面教育普查工作人

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普查工作,

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提升普查工作科学化水

平;也要从侧面宣传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

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打

消普查对象的后顾之忧,引导普查对象按时、如实申报普查

资料;还要从反面告诫普查对象,如果拒绝或者妨碍经济普

查、不按时提供或经催报仍不提供普查资料、提供虚假或者

不完整普查资料的行为等均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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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组织

经济普查是国家大事、政府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

政府的总体要求,在莱芜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市委

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

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密切配

合,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

指导,联合当地普查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计划,并组

织和督促各级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适当形

式广泛深入宣传,确保普查各阶段的宣传计划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联动机制,把握普查节点,抓住宣传

重点,形成宣传合力。各级普查机构及成员单位要在本级政

府和部门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大厅及时发布重要的普查公

告和动态信息;要组织本地各镇(街道办)采取设置户外公

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墙体广告、宣传

橱窗、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扩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

和影响力,提高宣传工作效果;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单位的协

作联络,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手机客户端刊

发经济普查公益广告,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使全社会

和每个普查对象知晓经济普查和相关法律法规。

各级主要新闻单位要积极行动,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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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资源,采取人们喜闻乐见、

丰富多彩的形式,正确报道普查工作,讲好普查故事,做到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形成理解普查、重视普查、

支持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宣传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 年 4 月-8 月)

1、市级开通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题网站,设"通知通告"、

"文件讲话"、"图片新闻""普查简报"、"普查机构"、"基

层动态"、"他山之石"、"问题解答"等栏目,及时发布普查

工作动态,全面反映经普工作现状。(2018 年 5 月份)

2、在《莱芜日报》定期开通全市经济普查的专题栏目;

市、区经普办编写经普工作简报,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及时宣

传和反映经普工作。(2018 年 5 月起)

(二)单位清查、登记阶段(2018 年 9 月-2019 年 4 月)

1、市经普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四经普宣

传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提出宣传重点、内容和

要求。(2018 年 9 月份)

2、市经普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全市经济普查宣传

工作会,统一部署,协调各方,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

做好宣传工作。(2018 年 9 月份)

3、联合市文明办,利用"智慧城市"42 个宣传站点,

张贴宣传彩画,宣传彩页,及播放短视频。(2018 年 9 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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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 月)

4、联合市公交公司在公交车体张贴宣传标语,在车内

播放短视频,在公交车站点播放音频资料。(2018年9月-2019

年 4 月)

5、市经普办以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相关电子版为蓝本印

制宣传海报。(2018 年 9 月份)

6、各级普查机构及成员单位,积极利用本级政府和部

门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大厅及时发布重要的普查公告和动

态信息。(2018 年 9 月-2019 年 4 月)

7、各区普查机构,广泛发动各镇(街道办)采取设置

户外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墙体广告、

普查公示栏、宣传橱窗、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扩

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村(居)在普查员入户前,

发放《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在调查对象较多村(居)

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全市各主要交通路口悬挂宣传条幅

200 条(莱城区负责 80 条,钢城区负责 40 条、高新区负责

20 条、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和农高区各负责 20 条);

全市制作到行政村(居)的普查公示栏 1070 块(莱城区负

责 405 块,钢城区负责 230 条、高新区负责 66 块、雪野旅

游区 176 块、经济开发区 40 块、农高区 153 块)。(2018 年

9 月-2019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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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清查期间组织媒体基层行,深入普查一线,零距

离接触经济普查,进行采访并刊发相关报道,借助主流媒体

的传播力和号召力,扩大宣传效果。(2018 年 9 月-12 月)

9、鼓励有条件的普查机构制作反映普查员工作的微电

影,以普查员视角讲述普查故事,展示普查员严谨、执着、

专业、敬业的形象,号召社会各界认识、理解、尊重普查员,

支持经济普查工作。(2018 年 9 月-12 月)

10、以经济普查为主题积极参与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

日"活动。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的统计宣传平台,深入介绍

经济普查知识,号召全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

普查。

①9 月 20 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在文化广场、长途汽

车总站、官寺商场等设置 10 块内容醒目的展板,围绕"四

经普时间,内容、目的、意义、工作流程"等设计展板内容。

②9 月 20 日在文化广场、长途汽车总站、官寺商场等人

流密集区域,现场发放第四次经济普查告知书、宣传画等。

③9 月 20 日在莱芜日报头版刊登《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

知书》和宣传标语。莱芜日报刊登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

小组副组长、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兴利

局长的《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答记者问》。

11、利用手机短信和彩铃开展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平台,

连续发送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和广告词;在市统计局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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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移动电话设定经济普查电话彩铃等。(2018年9月-2019

年 4 月)

12、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经济普查宣传

高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提供舆论支持。(2018 年 12

月份)

①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邀请媒体

到场进行宣传报道。联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号召社会支持

配合。从全市各级普查人员中精心选拨文艺人才、文艺节目,

联合本市相关文化剧团,举办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题文艺

演出。

②在莱芜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晚新闻联播之后)

播出经济普查宣传滚动字幕,和经济普查宣传广告片。

③在《莱芜日报》开设经济普查宣传专栏。转载刊发《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的一封信》和《致第四次全国经济

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定期刊登经济普查知识问答,

解读经济普查政策,释疑经济普查相关问题,经济普查专题

讲座等;适时刊登经济普查相关新闻和工作动态。

④利用横幅、标语、大屏开展宣传:2018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各区、乡镇利用街头横幅、户外广告、

车载电视、灯箱、公交站台、公交车体等各种方式,使标语

口号宣传遍布公众视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促进公众更

好地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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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经济普查登记首日,市经普办联系莱芜市广播电视

台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正式开始的报道;在莱芜日

报等媒体刊发相关新闻报道,进行全面宣传;各区普查机构

组织本级媒体同步宣传。(2019 年 1 月)

14、普查登记初期,请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

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请各大媒体追

踪报导,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市经普

办拟由莱芜日报编发新闻通稿,莱芜市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

做新闻报道;各区普查机构组织本级媒体跟踪报道。(2019

年 1 月)

15、各级普查机构适时组织媒体基层行,跟随普查工作

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报道普查工作实景,进一步宣传普

查的重要性。(2019 年 1-2 月份)

16、市经普办以学雷锋活动月为契机开展"寻找全市最

美普查员"活动。(2019 年 3 月份)

17、开展"身边的普查"随手拍。鼓励全市普查员拿起

手机,端起相机,用镜头拍摄普查工作场景,展示普查精彩

瞬间,适时开展随手拍评选活动。(2018 年 9 月-2019 年 4

月份)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9 年 7 月-12 月)

1、组织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普查公报。普查结

果上报批准后,市经普办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第四次

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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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局外网刊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

(2019 年 7-12 月份)

2、做好公报的解读宣传。在公报发布同时,加强对普

查数据的解读,联系主流媒体及时刊载报道,促进社会各界

充分认识认可普查的重要成果,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2019 年 7-12 月份)

3、开发可视化数据产品。为提升宣传效果,市经普版

组织开发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可视化产品,向社会各界提

供更加优质的数据服务。(2019 年 10-12 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

识做好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

工作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

工作目标,将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理念创新。深刻把握现代媒体传播规律,创

新普查宣传方式,拓展普查宣传渠道,注重宣传内容开发和

宣传产品创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并重,形成相互补充配合、

传播效果叠加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统筹合作。各新闻单位加大经济普查宣传力

度,使经济普查宣传进广播、进电视、进报刊、进网络、进

手机,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新

闻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单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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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经济普查宣传报道活动。

(四)强化宣传实效。围绕经济普查的工作重点和步骤,

大力宣传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加强与社会各方面、

广大普查对象的互动交流;要针对不同范围,开展多层次、

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为圆满完成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创

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强化宣传督导。市委宣传部、市经普办将成立联

合督导工作组,分别于清查摸底和正式登记阶段,对各级经

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宣传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批评。各区、镇(街道)宣传工作成效将作为全市第四次经

济普查评比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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