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丨《中国农业银行党内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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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和标准?如何评选和表彰?近日,农业银行党委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党内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办法》是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农业银行实际制定的。《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表彰项目和主体、表彰频次和数量、表彰条件和标准、表彰程序和形式、受表彰对象的待遇和管理等。

《办法》指出

党内表彰是指农业银行党委及辖属各分支机构党委、机关党委通过表彰形式,对辖属党员、党组织等进行褒奖。《办法》明确了党内表彰工作应当遵循的六项原则;明确农业银行党内表彰工作由总行党委及辖属各分支机构党委、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主要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等综合性表彰项目,同时,经上级党委批准,各级党委可结合实际设立专项表彰项目。

《办法》明确

党内综合性表彰,总行党委一般每5年2次,一级分行及以下党委一般每年1次;党内专项表彰频次由各级党委根据及时性原则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内表彰数量由各级党委根据辖属党员和党组织数量、结构、分布等因素确定。

✦《办法》还分别明确了“两优一先”的表彰条件和标准,以及党内综合性表彰的一般程序、表彰的形式等。明确各级党委开展综合性表彰,一般包括启动、逐级推荐、组织考察、审查审核、公示和决定6项程序。明确综合性表彰一般在庆祝建党周年大会上进行。

✦在此基础上,《办法》对受表彰对象的待遇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级党委对党内表彰对象应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在对其模范事迹进行表彰宣传的同时,对优秀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做到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同时,要求党内表彰对象发扬成绩、保持荣誉,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办法》还将党员民主评议或积分管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评价等成果有机融入了“两优一先”表彰条件和标准。

农业银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印发《办法》,对充分发挥党内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开创农业银行改革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商业银行集团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文:张小菊

编辑:农银报业新媒体中心 李静 李彦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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