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小:能否从“+金融”转向“金融+”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实体企业受产能过剩、竞争激烈、创新不足、价格下降、转型升级(

爱基,净值,资讯)缓慢等因素影响面临发展困境,尤其众多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在新经济(爱基,净值,资讯)环境下生存发展更困难。尽管国家政策要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但小微企业融资难、发展难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更好发挥金融支小的作用,始终受到高度关注。

众所周知,金融不是简单等于资金融通,金融之所以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不仅在于资金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更在于资金流背后的物流和信息流是现代经济的循环系统和神经系统。而对于微观经济个体尤其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来说,物流和信息流的重要性往往超过了融资需求。但长期以来,有关方面甚至金融机构自身大都将金融支小简单化、指标化为融资支小,因而全国金融支小工作的着力点也就放在了如何创造条件便于小微企业从银行合规融资。比如搭建银企对接融资平台、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扩大抵质押品范围、丰富担保方式、创新融资业务品种、建立政府专项风险补偿基金等。

在这种“小金融”观念影响下,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式是提供最初级的外挂式“+金融”服务,比如融资、结算、汇划等,而并不介入到小微企业设计、生产、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去,而这些环节才是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若金融机构能突破融资支小的局限而主动介入这些环节,开启“大金融”思维,将资金流所搭载的物流和信息流对接服务于小微企业设计、生产、经营、销售等各环节,那么金融支小工作就会从外挂式“+金融”服务,升级为内置化“金融+”服务,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与变革也会植根于此。

笔者在此所说的“金融+”,就是以金融机构掌握的各类客户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为系统资源,合法合规地使用这些资源,打造孵化平台和交易空间,吸纳现存和潜在的小微企业客户进入该金融平台成长发展。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均可在该平台获得支持和帮助,除融资外,既可向该金融机构的其他客户销售或购买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也可向其他客户销售或购买创意、设计和渠道,还可以在该平台招兵买马、市场调研、订单外包、委托放款等。这在一定程度上类似网购平台。而且,由于金融机构对其客户尤其是贷款客户的各类信息了解详实,甚至还有贷款客户抵质押于该金融机构的各类资产,所以该平台上的交易相较于其他网购平台更安全,也更有信誉和品质保障。

当然,国家支小政策要与金融机构的逐利要求相结合才能落到实处并发挥最大效果。对金融机构来说,搭建该平台不仅可以收取服务费或交易提成,也可以把往来交易资金沉淀为存款,使得小微企业客户资金只在该金融机构系统内各账户间流转,减少存款流失和揽存压力。这样,金融机构既可以维系客户忠诚度,还可以更及时、全面地掌握这些小微企业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流情况,降低该金融机构潜在贷款损失风险。而且,从长远来看,更可以对抗网络金融和民间金融兴起以来对实体金融机构业务和利润不断加剧的竞争,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客户到该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所以,不管是从支持小微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从金融机构自身效益与经营战略看,如果金融支小能够实现从“+金融”到“金融+”理念的转变与业务转型,或将达成多赢格局,参与其中的各个主体都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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