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成立工作站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成立工作站

9月7日上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在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大力支持下,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站揭牌成立。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覃福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四锋、广西旺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韦锦标参加揭牌仪式,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该工作站是广西首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广西旺国律师事务所受市法援中心的委托,将派值班律师进驻工作站为劳务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成立工作站

覃福富(左二)、黄四锋(左一)、韦锦标(右二)代表三方单位共同为工作站揭牌

揭牌仪式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旺国律师事务所三方签署了《法律援助服务协议》并进行座谈。

黄四锋在讲话中对市司法局给予劳动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达由衷的谢意。他指出,今年,自治区、市政府治欠保支工作的力度前所未有,这次市司法局在支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与司法部门开启崭新合作模式的起点,为双方联合推动治欠保支工作提供了新载体,扩展了新空间。希望三方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努力开创合作共赢新模式,为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

韦锦标在讲话中表示,进驻工作站为劳务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来说,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会,律师事务所已做好准备,在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监督下全力做好劳动法律的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覃福富在讲话中代表市司法局向监察支队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自治区还印发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希望各方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深化合作,共同努力,为推动柳州市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为“法治柳州”、“和谐柳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覃福富同时对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法律援助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个人,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有力、高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要保障法律援助渠道畅通,除做好 “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工作外,务必于9月30前在农民工集聚地和劳动仲裁、监察等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农民工获取信息、提出申请。三是凡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免除对农民工经济困难的审查条件。对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先予受理,后补办手续;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批准指派。四是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在每年治理欠薪工作关键时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为农民工提供现场咨询、受理援助案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功能,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五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凡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案件,要及时与劳动仲裁、监察等机构报告、沟通、协调,及时妥善处置。

座谈会上,还就工作站的建设运行、规范发展及维护保障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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