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通报」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慶陽市鎮原縣發改局扶貧項目推進不力問題。2016年8月16日,鎮原縣收到省級部門下達該縣的光伏扶貧項目資金1156萬元,因項目推進不力,省級下達專項資金閒置1年4個月;2017年3月17日,省級部門下達該縣易地扶貧搬遷規模1170戶5122人、資金2.96億元,當年年底考核時,項目主體工程完工率僅64%,項目投資完成率僅19%;2017年12月20日,該縣上報當年計劃建設的23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全部開工,經核查實際只開工6個,剩餘17個未開工建設,存在虛報進度、弄虛作假的情況。對上述問題,縣發改局局長賈純強負有直接領導責任。2018年8月,賈純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縣發改局局長職務。

2.平涼市莊浪縣扶貧辦、縣林業局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問題。2017年6月,莊浪縣在實施果園建設扶貧項目過程中,縣扶貧辦、縣林業局對項目實施情況監管不力,導致391萬元扶貧資金用於非貧困戶購置苗木及保溼袋。對此,縣扶貧辦主任徐克傑、縣林業局局長馬殿富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同時,徐克傑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徐克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馬殿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白銀市靖遠縣住建局危房改造鑑定工作不嚴不實問題。2016年12月,縣住建局在農村D級危房改造鑑定工作中,未會同鄉鎮和村委會逐戶進行危險性鑑定,也未形成鑑定報告,還有部分鄉鎮的鑑定資料沒有縣住建局鑑定小組組長和成員簽字。對此,縣住建局相關領導存在履職不力、監管不嚴的問題。2018年6月,縣住建局副局長黨生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住建局原局長魏譚勳、副局長陳林軍、副局長李世彪等5人被警示談話。

4.酒泉市瓜州縣沙河鄉黨委原書記楊志明套取、截留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楊志明在擔任沙河鄉黨委書記、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套取、截留扶貧項目各類資金共計486.7萬元。2018年5月,楊志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隴南市西和縣蒿林鄉原鄉長張曄扶貧項目資金監管不力問題。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在實施蒿林鄉段廟村核桃栽植扶貧項目過程中,張曄作為項目實施領導小組組長,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監督不力,致使1.2萬元栽植費在某農民專業合作滯留18個月後,才發放到僱傭栽植的村民手中。2018年7月,張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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