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將重拳嚴懲金融、扶貧、生態領域刑事犯罪

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童建明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圍繞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汙染防治的“三大攻堅戰”,積極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取得積極成效;但同時,有的檢察機關自覺服務的意識不夠強,存在著法律和政策供給不足的問題,個別案件有瑕疵、質量不高。為此,最高檢日前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為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優質法治環境和司法保障。

根據意見,各級檢察院將參與和保障“三大攻堅戰”作為當前和今後三年的重點任務,加強對辦理涉“三大攻堅戰”案件的組織領導。

其中,金融安全方面的辦案重點是依法嚴懲擅自設立金融機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網絡傳銷、高利轉貸及“校園貸”“套路貸”,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間貸款等嚴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嚴懲金融從業人員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內外勾連的“內鬼”及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的“金融大鱷”。

精準脫貧方面,將依法嚴打虛報冒領、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擠佔挪用、盜竊詐騙扶貧資金的犯罪,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微腐敗”犯罪,及“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和其背後的“保護傘”。

檢察機關還將“零容忍”打擊非法排放、傾倒或處置有毒有害汙染物、非法排放超標汙染物等汙染環境犯罪,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案事件背後的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等職務犯罪。

童建明強調,要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金融創新與金融犯罪、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及個人犯罪與企業違規、單位犯罪等的界限;落實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的憲法和法律原則,講究辦案方式,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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