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洗浴中心厕所内摔伤 店家拒绝现金赔偿


顾客洗浴中心厕所内摔伤 店家拒绝现金赔偿

于女士爱人腿上的伤


顾客洗浴中心厕所内摔伤 店家拒绝现金赔偿

于女士爱人胳膊上的伤


顾客洗浴中心厕所内摔伤 店家拒绝现金赔偿
顾客洗浴中心厕所内摔伤 店家拒绝现金赔偿

于女士爱人的医药单


大众网城阳10月23日讯 10月22日,市民于女士拨打大众网热线0532-89080086反映称,21日下午,自己和爱人去城阳一家名为“一品冠生态养生汤泉”泡澡。在洗浴期间,因洗手间水多地滑,于女士的爱人不慎摔倒,腿、胳膊分别被磕碰7公分、10公分的口子。事后,一品冠领导邢某表示,摔伤一事他知情,并安排在诊所进行包扎且进行了费用的支付,而对于受害者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不予赔偿。“我们不接受任何现金赔偿。”一品冠邢某说。据了解,于女士已向城阳工商所投诉,城阳工商所已介入调查。为此,大众网记者致电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表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时,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于女士告诉大众网记者称,10月21日下午,自己和爱人一起去城阳区一品冠生态养生汤泉泡澡,爱人在该店的洗手间滑倒,右小腿磕在了洗手间台阶上,磕出了7公分的口子,右胳膊也被划出了10公分的口子,腰也闪了。

“当时我们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我们要穿拖鞋进卫生间,摔倒后该店经理纪某某走进卫生间,还承认了地面太滑,容易摔倒。之后店家只带我爱人去了店对面的一家小诊所简单用纱布包扎了一下,然后给买了一板消炎药。因为我们晚上得回市区,纪经理说让我们先回去,最晚22日上午十点一定联系我们”于女士说。简单包扎后,她便和爱人回到了市区的家里,直到22日11时,店方仍没有任何一个人和于女士联系。“我和爱人给他打了二十几个电话,一个电话都不接。现在医生让我爱人在家静养一周,现在伤口也已经化脓了,他现在走路都疼的不行。”于女士表示,店家的做法让她很心寒,希望能得到一个说法。

22日14时许,大众网记者拨打一品冠生态养生汤泉电话,询问消费者在洗浴期间摔伤一事,前台工作人员告知并不知情。"我会转告领导给你答复。"截止23日下午13时许,大众网记者并无收到相关答复。23日13时许,记者联系到该店总经理邢某,邢某表示对此事是知情的。“事发时这位先生情绪并不激动,我们也立刻带他去诊所进行了包扎,并且我们店里都有相关的安全标示,事发前我们的工作人员还提醒他需要穿拖鞋进洗手间,但这位男士并没有理会。对于此事我们不接受现金赔偿,但可以用澡票作为赔偿。”邢某说。

23日下午15时许,大众网记者致电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表示,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消费者是可以进行医药费误工费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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