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聊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24天同比增加16天

24日上午,聊城市环保局局长金同元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接听市民来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金同元介绍,据初步测算,2018年1-9月份,聊城主要污染物中PM2.5月均值浓度为55μg/m3,同比改善20.3%;PM10月均值浓度为114μg/m3,同比改善21.9%;SO2月均值浓度为13μg/m3,同比改善27.8%;N02月均值浓度为32μg/m3,同比改善13.5%;重污染天数为11天,同比减少11天;优良天数为124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率创近年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1,同比改善14.3%。其中,9月份PM2.5均值浓度为32μg/m3,同比改善36%,浓度值和改善率均创造了单月最好水平,8-9月份连续两个月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浓度。上半年聊城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2位,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2824万元,居全省第1名。与2015年相比,全市前三季度 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了66.7%、20.0%、24.0%、36.8%;前三季度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5年的107天上升至2018年的124天。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列入上级考核的4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徒骇河、马颊河、卫运河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高唐湖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超额完成了上级要求的消除劣五类水体达到50%的约束性目标。其中,卫运河油坊桥、高唐北湖断面提前2年达到考核要求,马颊河董姑桥断面提前1年达到考核要求。全市10处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9处,提前超额完成了70%的年度治理任务。全市列入考核的8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面开展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了911个详查点位;统筹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了全市308家重点行业企业核实与增补工作。不断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积极推动聊城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进口洋垃圾规范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大排查行动和非法处置船舶(机动车)废油、化工危险废物、废电池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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