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磚硯和魯迅的故事

一塊磚硯和魯迅的故事

在北京魯迅博物館收藏的魯迅所用過的物品中,有一個用“大同十一年磚”製成的硯臺。據有關人士回憶,這個硯臺當時就常放在魯迅西三條住所的“老虎尾巴”書房中的書桌右上方。作為魯迅收藏、使用的物品,這個硯臺在1962年被定為一級文物。

一塊磚硯和魯迅的故事

“大同十一年磚”硯 魯迅博物館藏

根據文物檔案的記錄,這個用古磚製成的硯臺長21.5釐米,寬17釐米,高8釐米;磚的上、下方分別嵌有紫檀木的蓋和託,磚的一側刻有文字“大同十一年作”,另兩側分別刻有花紋。“大同十一年”是指南朝梁武帝大同十一年,即公元545年。

一塊磚硯和魯迅的故事

“大同十一年磚”硯側面拓片

魯迅在1918年7月14日的日記中記:“拓大同磚二分(份)。”後來,魯迅又把這個“大同十一年磚”的拓片收錄進他在1924年編輯的《俟堂專文雜集》之中,並在該書稿的目錄中注:“大同十一年專 已製為硯 商契衡持來 蓋剡中物。”商契衡是魯迅的學生,浙江嵊縣(今嵊州)人,他知道魯迅喜歡收集古磚,所以就把從故鄉得來的這個古磚製成的硯臺送給魯迅,魯迅也因此判斷這個古磚出土於浙江嵊縣。魯迅文中所說的“剡”,是西漢時期設立的一個縣的名稱,位置在今浙江嵊州西南,魯迅在這裡用“剡”來指代浙江嵊縣。另外,有研究者用近年出版的《古剡漢六朝畫像磚》一書中所收錄的刻有“大同十一年作”的古磚與魯迅收藏的這個古磚比對,發現兩者幾乎完全一樣,由此也可以確認這個古磚確實是從浙江嵊縣出土的。

除此之外,這個磚硯還有一番不平凡的經歷。

1923年7月,魯迅和周作人失和,並搬出位於八道灣的家,在磚塔衚衕賃屋居住。1924年5月25日,魯迅搬到新買的西三條新居之中,並在1924年6月11日返回八道灣的家中準備取出個人的一些圖書和物品,不料卻遭到周作人夫婦的謾罵和毆打。魯迅在當天的日記中有“然終取書、器而出”的記載,魯迅當天所帶出的少量圖書和物品中,就包括這個“大同十一年磚”硯。但是,魯迅當時收藏的其他古磚都遺留在八道灣的家中,沒有能夠帶出。

魯迅後來整理多年所收藏的古磚拓片,編成《俟堂專文雜集》一書,並在1924年9月21日夜寫下了《俟堂專文雜集·題記》:

“曩嘗欲著《越中專錄》,頗銳意蒐集鄉邦專甓及拓本,而資力薄劣,俱不易致,以十餘年之勤,所得僅古專二十餘及朾本少許而已。遷徙以後,忽遭寇劫,孑身逭遁,止攜大同十一年者一枚出,餘悉委盜窟中。日月除矣,意興亦盡,纂述之事,渺焉何期?聊集燹餘,以為永念哉!甲子八月廿三日,宴之敖者手記。”

魯迅在這篇“題記”中使用了隱語來寫他在返回八道灣家中搬個人物品時的遭遇:“俟堂”是魯迅自取的別號;“寇劫”是指周作人夫婦的謾罵和毆打;“盜窟”是指八道灣的周作人的家;“宴之敖者”是魯迅的筆名,是指被家中的日本女人(即周作人的日本籍妻子羽太信子)逐出的人。據許廣平在《欣慰的紀念》一文中回憶:“先生說:‘宴從宀(家),從日,從女;敖從出,從放(《說文》作公式,遊也,從出從放);我是被家裡的日本女人逐出的。’”從這篇“題記”中可以看出魯迅對周作人夫婦的憤怒和對遺留在八道灣周作人家中的20多塊古磚的痛惜。

魯迅對這個從“盜庫”中攜出的“大同十一年磚”硯頗為珍惜,一直放在書桌上。從1924年5月25日移居西三條新居之後,到1926年8月26日離開北京,他可能就是用常用的紹興“金不換”毛筆,在這個硯臺上蘸墨,創作出了小說集《彷徨》、散文詩集《野草》和雜文集《華蓋集》及《華蓋集續編》中的大部分文章。

離開北平時,魯迅並沒有攜帶這個“大同十一年磚”硯。幸運的是,雖然歷經戰火,這個磚硯被親友保存了下來,並在北平解放後,連同西三條房屋和魯迅藏書以及魯迅個人物品等,一起被許廣平捐獻給了國家,目前完好地保存在北京魯迅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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